法官清明假日执行赡养案 父子前嫌尽弃续亲情
2016-04-07 15:31: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梧州法院 | 作者:莫富森 肖冬香
  “林法官啊,你一定要到现场帮我主持大局,让我的几个儿子心服口服,家庭和睦是再多的钱都买不到的!” 4月3日,一起赡养费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叶某打来电话,请求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的林芸法官主持执行和解。

  年逾八旬的叶某夫妇因赡养问题,将四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以安度晚年。而叶某的四个儿子,则因赡养责任问题分歧严重,吵得不可开交,势同水火。判决当日,叶某的四个儿子都没有出庭,法院只好进行缺席审判。判决书是拿到了,然而叶某和四个儿子之间的裂痕却更大了。

  赡养费迟迟不见履行,无奈之下,叶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林芸法官经过不懈的努力,于3月10号促成了和解协议的达成。但是,当时叶某的二儿子和四儿子均外出打工不在家,和解协议通过电话和邮寄的方式进行了确定和签署。

  “协议是签了,但是万一他们不按照协议履行呢,万一儿子们一见面又吵起来了呢?”带着种种疑惑与担心,叶某又拨通了林法官的电话,于是出现了前面的那段话。

  按理,和解协议已经签署,案子也就结了。但是林法官不仅希望这桩案得以解决,也希望此案成为促成这个家庭和谐的转机。抱着这样的想法,林法官决定再次前往叶某的家中主持和解,同时为了达到教育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林法官还邀请了村委干部参与协助,扩大教育效果。

  “清明节是纪念祖先的节日,扫墓祭祖是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体现孝道的一种具体表现,若是我们能够把这份感恩之情用于日常生活中,好好感谢生养我们的父母,才能真正做到家庭和睦,族群团结。”在叶某的家中,林法官了解到叶某在外打工的儿子趁清明节都赶来扫墓时,她这样入情入理地进行劝导。

  同时,林法官根据叶某四个儿子收入情况的不同,确定了赡养费与医疗费平均分配的大前提,其他费用则由叶某的儿子们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给予父母。

  在众人面前,叶某的四个儿子当场付了当月的抚养费。叶某拿着儿子们交来的抚养费留下了感动的眼泪,叶某的儿子们也共聚一堂,化解了前嫌,再续了亲情。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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