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51个基层院 提出意见105条
黑龙江高院强化司法巡查工作
2015-11-02 07:34: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唐凤伟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4月以来,黑龙江高院进一步强化司法巡查工作,对5个中院、2个省直管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累计进驻被巡查法院80余天,约谈干警415人次,走访51个基层法院,提出具体整改意见105条,切实发挥了司法巡查工作对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了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
黑龙江高院于年初制定了《2015年司法巡查方案》,确定了严密的司法巡查方法步骤,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查了解被巡查单位工作情况,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司法巡查中,该院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把存在的问题真正“找深、找透、理清楚”的要求,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3个大项,着重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反对“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22个小项的情况开展了司法巡查。
为巩固司法巡查成果,黑龙江高院在向被巡查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反馈巡查意见后,还紧盯整改效果,进行回访,并将司法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巡查法院及其党组成员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黑龙江高院于年初制定了《2015年司法巡查方案》,确定了严密的司法巡查方法步骤,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查了解被巡查单位工作情况,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司法巡查中,该院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把存在的问题真正“找深、找透、理清楚”的要求,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3个大项,着重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反对“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22个小项的情况开展了司法巡查。
为巩固司法巡查成果,黑龙江高院在向被巡查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反馈巡查意见后,还紧盯整改效果,进行回访,并将司法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巡查法院及其党组成员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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