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司法巡查与机关效能建设的关联作用
——对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巡查巡访常态机制效果与意义的探讨
2014-01-14 09:18: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万松
近年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巡查巡访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因时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巡查巡访工作方法,查找问题,改进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司法作风和审判效能建设,促进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和司法作风的持续好转。
一、以督查案件质量为切入点,强化巡查巡访的监督提醒功能,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也是检验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成效、职能作用发挥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尺。在巡回巡访工作中,该院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标准,延伸巡查目的,查”案件质量,“访”办案效果。
重视巡查巡访方法。该院高度重视深入乡镇、深入基层法庭开展巡查巡访这一工作方法,并将其作为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督导干警作风纪律,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重要方法加以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查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到基层法庭巡查工作,至少由一名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整合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等后勤管理与服务部门,根据职能分配巡查任务,促使巡查高效开展。目前,已经形成综合考察组年初、年中、年终三次定期巡查业务工作的惯例,班子分管成员不定期巡查日常工作的常态。
明确巡查巡访目的。巡查巡访要带有明确的目的性,确保巡查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问题,取得应有的效果。巡查前,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工作的内容、工作原则,根据巡查目的,选择利于开展巡查工作的方式,精挑细选相关人员参加巡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沟通。目前已经形成专项巡查查案件质量,不定期巡查查日常工作,电话巡查查工作纪律,法庭座谈查干警思想,党委政府交流查服务大局,带案下访化矛盾纠纷的巡查巡访工作格局。
制定巡查巡访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精细管理,科学制定巡查巡访标准,通过巡查巡访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办案质量的提高。该院在蒋家堰人民法庭召开人民法庭现场工作会,了解各法庭在审判工作、法庭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26项审判绩效考评标准和市中院34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出台了适合该院实施的《百分目标考核办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信息录入规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构建巡查巡访的标准体系,促进人民法庭办案质量提高。通过下基层专项案件评查巡视巡查,人们法庭各类案件质量和效率较往年明显提高,尤其是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大大提升,过去普遍存在的一般程序性问题大幅下降,案件质量瑕疵进一步减少。
延伸巡查巡访功能。巡查寻访工作不仅督导干警日常工作,还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倾听群众心声,化解涉诉矛盾。该院改变以往等着信访群众上门的工作方式,实行带案下访。两年来,主要负责人先后带领干警到信访群众所在地、困难群众家中、村厂社区进行下访,通过“入民众、知民情、听民忧、察民意”来“析民惑、解民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提供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2年3月,院长张祖成带领办案人员与市中院刑二庭两位法官一起,冒雨专程来到泉溪镇,做信访人的息访化解工作。张院长在仔细询问了信访人生活状况后,从法理到人情,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使信访人及其女儿深受感动,当即表示理解法院工作,承诺不再越级上访。
在人民法庭办理民商事案件占法院总办案数60%的前提下,通过巡查巡访,督导法庭办案质量的提升,进而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整体提升。现阶段,法院审判管理日趋规范,案件数量与质量显著提升,审判工作整体呈现出“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即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申诉率显著下降,审判质效、综合考评等多项核心指标排名位居全市前列,实现了法院工作新的突破和长足进展。2013年共审结各类案件304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2438件,采用调解、和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027件,调撤率达83.14%。
二、以督查纪律作风为着力点,强化“四点”防控体系建设,增强队伍活力
案件质量是核心,队伍素质是根本,纪律作风是关键。为切实加强干警作风纪律建设,该院丰富巡查巡访形式,通过专项巡查、突然造访、电话巡查等形式,督导检查干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决策、决定,是否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规定,是否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基层法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导重视“抓”,增强责任性。干警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事关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该院高度重视干警队伍作风建设,在巡查巡访中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亲民爱民为民的要求,以院纪检组为作风纪律检查的核心,认真检查人民法庭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征询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逐项改进,用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两年来,主要负责人及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天宝、向坝、泉溪等南部山区法庭巡视,突击造访公路沿线法庭,带案下访,通过实地查看和交谈,了解法庭干警在岗工作状况、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基础设施管理情况、干警生活及法庭卫生情况,队伍建设及干警思想动态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多种方法“促”,确保实效性。巡查巡访作风纪律,灵活运用多种方法,每一种方法对应一个巡查目的,适用一项巡查工作。围绕促进办案质量提高,采取定期巡查的形式,以《百分目标考核办法》为依据,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研究室、审管办等单位在年中、年末考核法庭业务工作,纳入评先评优。围绕促进日常工作提升,采取突击巡查的形式,督导规范办公、文明执法。围绕促进工作纪律遵守,采取电话查岗的形式,督查工作制度落实。围绕促进干警思想稳定,采取座谈谈心的形式,征询干警意见建议、改善法庭基础设施。近年来,该院主要负责人多次选择路况较差的路线,沿山区法庭常行的办案足迹,深入兵营、天宝、丰溪、向坝等山区乡镇巡查、调研,与干警谈心交流,在了解法庭办案情况、加强法庭基础建设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四点防控“督”,增强纪律性。2012年,该院探索性地提出了“四点”防控法,科学地构建了“风险点”对应“防控点”的廉政制度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巡查巡访中干警作风纪律检查的标准,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廉政“四点”防控法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过问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2013年3月下旬开始,又进一步完善了“一案一卡(廉政监督卡)”制度。两年来,累计通过“四点”防控体系,巡查督导干警作风纪律5次,共11人,涉及车辆违章、诉讼费代收释明,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日常考勤纪律等多个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目的。
全院办法人员一半以上在基层法庭工作,通过巡查巡访法庭干警作风纪律,带动了全院干警作风纪律的转变和提升。目前该院干警整体呈现出人心齐、思想稳、劲头足的喜人局面。最明显的变化是:干警的“精、气、神”已逐渐凝聚到干事创业中来,平时大家闲言碎语少了,是非纠纷没了,怨气消了,自愿加班的多了,日常谈论最多的是工作,想得最多的是案件,关注最多的是质量,工作中“比、学、赶、超”已成常态。
三、以督查人民法庭为着眼点,强化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夯实基层基础
人民法庭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法庭长远发展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每次巡查巡访,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协调沟通,要求法庭以服务赢得支持,以支持加强建设,以建设促进发展。
着重询问服务大局情况。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能,该院始终把服务大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成员在带领机关工作人员深入法庭巡查巡访过程中,主动联系乡镇党委政府,询问人民法庭服务大局情况。副院长王晓娟在到丰溪、泉溪、汇湾、鄂坪等乡镇巡查中,就非诉行政执行、服务重点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强化诉调对接等具体工作与地方党委主要责任人深入交换意见。副院长甘霖在到天宝乡、桃源乡、向坝乡、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源茂林场等地巡查中,就人民法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参入综治维稳、非诉行政执行、落实司法便民等具体工作深入与地方党政主要责任人交换意见。通过这些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法庭的基层工作效果,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主动征询意见和建议。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交流联系中,积极征询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副院长明安辉等党组成员先后多次带领民一庭、审管办、泉溪法庭部分干警深入泉溪、丰溪、汇湾等乡镇走访调研中,主动与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谋划法庭年度工作。泉溪、天宝、汇湾、新洲、桃园、向坝等多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多次对法庭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带案下访、送法进村等便民措施坚持得很好,为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法庭大局意识增强,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案外调处涉法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个乡镇党委、政府也对改进法庭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院机关均作了很好的落实。如针对法庭办案下乡不便问题,该院给所有法庭配备了新车;针对法庭不能网上报结案问题,该院按上级法院要求给法庭搭建了专网,实现了四级内网连通,在法庭可实现即时报结案;针对办公设施落后,文档打印需借用乡镇政府及其他单位办公设备问题,该院为法庭新添置多项办公设备,确保人手一台电脑,每个法庭一台多功能打印机;针对乡镇非诉执行案件由院机关办理的不便,该院将非诉执行权限下放到法庭,加大该类案件的办理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多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这种更加贴近基层需求的司法服务创新表示感谢,对法庭的工作效果感到满意。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法庭是群众工作的前沿,是法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庭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在巡查巡访中,党组成员每次下访,将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作为重要事项进行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在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中对法庭的支持,以党委、政府的权威调动村、社力量,协助法庭排解涉诉纠纷。争取党委、政府在法庭建设工作中的支持,给予优惠政策将法庭基础设施高标准建好。2012年,天宝、泉溪等多个人民法庭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下,进行了基础设施的修缮,法庭基础条件大为改善。2013年3月,在新洲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新洲人民法庭低调开工复建,仅半年时间便建成投入使用。争取党委、政府在业务工作中对法庭的资金支持,弥补法庭办案经费的不足,年底,多个基层法庭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办公经费支持。争取党委、政府在考评工作中对法庭的肯定,让人民法庭的工作得到认可,去年以来,多个法庭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推荐下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司法巡查工作是上级法院推进下级法院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职责的一项重重要方法,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法官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湖北竹溪法院充分借鉴司法巡查工作的经验和方法,综合各项管理措施和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山区法院的自身特点,探索性的建立了内部巡查巡访常态机制,在不占用更多资源的情况下,实现了一项工作机制推进多项管理需求的良性循环,有力地推动了机关能效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对于以“地广人少、地大案件相对较少”为主要特点的中西部地区法院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
一、以督查案件质量为切入点,强化巡查巡访的监督提醒功能,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也是检验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成效、职能作用发挥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尺。在巡回巡访工作中,该院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标准,延伸巡查目的,查”案件质量,“访”办案效果。
重视巡查巡访方法。该院高度重视深入乡镇、深入基层法庭开展巡查巡访这一工作方法,并将其作为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督导干警作风纪律,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重要方法加以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查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到基层法庭巡查工作,至少由一名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整合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等后勤管理与服务部门,根据职能分配巡查任务,促使巡查高效开展。目前,已经形成综合考察组年初、年中、年终三次定期巡查业务工作的惯例,班子分管成员不定期巡查日常工作的常态。
明确巡查巡访目的。巡查巡访要带有明确的目的性,确保巡查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问题,取得应有的效果。巡查前,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工作的内容、工作原则,根据巡查目的,选择利于开展巡查工作的方式,精挑细选相关人员参加巡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沟通。目前已经形成专项巡查查案件质量,不定期巡查查日常工作,电话巡查查工作纪律,法庭座谈查干警思想,党委政府交流查服务大局,带案下访化矛盾纠纷的巡查巡访工作格局。
制定巡查巡访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精细管理,科学制定巡查巡访标准,通过巡查巡访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办案质量的提高。该院在蒋家堰人民法庭召开人民法庭现场工作会,了解各法庭在审判工作、法庭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26项审判绩效考评标准和市中院34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出台了适合该院实施的《百分目标考核办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信息录入规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构建巡查巡访的标准体系,促进人民法庭办案质量提高。通过下基层专项案件评查巡视巡查,人们法庭各类案件质量和效率较往年明显提高,尤其是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大大提升,过去普遍存在的一般程序性问题大幅下降,案件质量瑕疵进一步减少。
延伸巡查巡访功能。巡查寻访工作不仅督导干警日常工作,还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倾听群众心声,化解涉诉矛盾。该院改变以往等着信访群众上门的工作方式,实行带案下访。两年来,主要负责人先后带领干警到信访群众所在地、困难群众家中、村厂社区进行下访,通过“入民众、知民情、听民忧、察民意”来“析民惑、解民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提供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2年3月,院长张祖成带领办案人员与市中院刑二庭两位法官一起,冒雨专程来到泉溪镇,做信访人的息访化解工作。张院长在仔细询问了信访人生活状况后,从法理到人情,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使信访人及其女儿深受感动,当即表示理解法院工作,承诺不再越级上访。
在人民法庭办理民商事案件占法院总办案数60%的前提下,通过巡查巡访,督导法庭办案质量的提升,进而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整体提升。现阶段,法院审判管理日趋规范,案件数量与质量显著提升,审判工作整体呈现出“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即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申诉率显著下降,审判质效、综合考评等多项核心指标排名位居全市前列,实现了法院工作新的突破和长足进展。2013年共审结各类案件304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案件2438件,采用调解、和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027件,调撤率达83.14%。
二、以督查纪律作风为着力点,强化“四点”防控体系建设,增强队伍活力
案件质量是核心,队伍素质是根本,纪律作风是关键。为切实加强干警作风纪律建设,该院丰富巡查巡访形式,通过专项巡查、突然造访、电话巡查等形式,督导检查干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决策、决定,是否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规定,是否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基层法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导重视“抓”,增强责任性。干警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事关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该院高度重视干警队伍作风建设,在巡查巡访中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亲民爱民为民的要求,以院纪检组为作风纪律检查的核心,认真检查人民法庭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征询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逐项改进,用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两年来,主要负责人及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天宝、向坝、泉溪等南部山区法庭巡视,突击造访公路沿线法庭,带案下访,通过实地查看和交谈,了解法庭干警在岗工作状况、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基础设施管理情况、干警生活及法庭卫生情况,队伍建设及干警思想动态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多种方法“促”,确保实效性。巡查巡访作风纪律,灵活运用多种方法,每一种方法对应一个巡查目的,适用一项巡查工作。围绕促进办案质量提高,采取定期巡查的形式,以《百分目标考核办法》为依据,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研究室、审管办等单位在年中、年末考核法庭业务工作,纳入评先评优。围绕促进日常工作提升,采取突击巡查的形式,督导规范办公、文明执法。围绕促进工作纪律遵守,采取电话查岗的形式,督查工作制度落实。围绕促进干警思想稳定,采取座谈谈心的形式,征询干警意见建议、改善法庭基础设施。近年来,该院主要负责人多次选择路况较差的路线,沿山区法庭常行的办案足迹,深入兵营、天宝、丰溪、向坝等山区乡镇巡查、调研,与干警谈心交流,在了解法庭办案情况、加强法庭基础建设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四点防控“督”,增强纪律性。2012年,该院探索性地提出了“四点”防控法,科学地构建了“风险点”对应“防控点”的廉政制度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巡查巡访中干警作风纪律检查的标准,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廉政“四点”防控法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过问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2013年3月下旬开始,又进一步完善了“一案一卡(廉政监督卡)”制度。两年来,累计通过“四点”防控体系,巡查督导干警作风纪律5次,共11人,涉及车辆违章、诉讼费代收释明,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日常考勤纪律等多个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目的。
全院办法人员一半以上在基层法庭工作,通过巡查巡访法庭干警作风纪律,带动了全院干警作风纪律的转变和提升。目前该院干警整体呈现出人心齐、思想稳、劲头足的喜人局面。最明显的变化是:干警的“精、气、神”已逐渐凝聚到干事创业中来,平时大家闲言碎语少了,是非纠纷没了,怨气消了,自愿加班的多了,日常谈论最多的是工作,想得最多的是案件,关注最多的是质量,工作中“比、学、赶、超”已成常态。
三、以督查人民法庭为着眼点,强化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夯实基层基础
人民法庭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法庭长远发展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每次巡查巡访,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协调沟通,要求法庭以服务赢得支持,以支持加强建设,以建设促进发展。
着重询问服务大局情况。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能,该院始终把服务大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成员在带领机关工作人员深入法庭巡查巡访过程中,主动联系乡镇党委政府,询问人民法庭服务大局情况。副院长王晓娟在到丰溪、泉溪、汇湾、鄂坪等乡镇巡查中,就非诉行政执行、服务重点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强化诉调对接等具体工作与地方党委主要责任人深入交换意见。副院长甘霖在到天宝乡、桃源乡、向坝乡、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源茂林场等地巡查中,就人民法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参入综治维稳、非诉行政执行、落实司法便民等具体工作深入与地方党政主要责任人交换意见。通过这些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法庭的基层工作效果,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主动征询意见和建议。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交流联系中,积极征询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副院长明安辉等党组成员先后多次带领民一庭、审管办、泉溪法庭部分干警深入泉溪、丰溪、汇湾等乡镇走访调研中,主动与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谋划法庭年度工作。泉溪、天宝、汇湾、新洲、桃园、向坝等多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多次对法庭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带案下访、送法进村等便民措施坚持得很好,为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法庭大局意识增强,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案外调处涉法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个乡镇党委、政府也对改进法庭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院机关均作了很好的落实。如针对法庭办案下乡不便问题,该院给所有法庭配备了新车;针对法庭不能网上报结案问题,该院按上级法院要求给法庭搭建了专网,实现了四级内网连通,在法庭可实现即时报结案;针对办公设施落后,文档打印需借用乡镇政府及其他单位办公设备问题,该院为法庭新添置多项办公设备,确保人手一台电脑,每个法庭一台多功能打印机;针对乡镇非诉执行案件由院机关办理的不便,该院将非诉执行权限下放到法庭,加大该类案件的办理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多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这种更加贴近基层需求的司法服务创新表示感谢,对法庭的工作效果感到满意。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法庭是群众工作的前沿,是法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庭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在巡查巡访中,党组成员每次下访,将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作为重要事项进行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在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中对法庭的支持,以党委、政府的权威调动村、社力量,协助法庭排解涉诉纠纷。争取党委、政府在法庭建设工作中的支持,给予优惠政策将法庭基础设施高标准建好。2012年,天宝、泉溪等多个人民法庭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下,进行了基础设施的修缮,法庭基础条件大为改善。2013年3月,在新洲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新洲人民法庭低调开工复建,仅半年时间便建成投入使用。争取党委、政府在业务工作中对法庭的资金支持,弥补法庭办案经费的不足,年底,多个基层法庭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办公经费支持。争取党委、政府在考评工作中对法庭的肯定,让人民法庭的工作得到认可,去年以来,多个法庭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推荐下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司法巡查工作是上级法院推进下级法院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职责的一项重重要方法,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法官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湖北竹溪法院充分借鉴司法巡查工作的经验和方法,综合各项管理措施和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山区法院的自身特点,探索性的建立了内部巡查巡访常态机制,在不占用更多资源的情况下,实现了一项工作机制推进多项管理需求的良性循环,有力地推动了机关能效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对于以“地广人少、地大案件相对较少”为主要特点的中西部地区法院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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