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法院对重点案件采取“3+4”合议庭模式审理
2015-09-10 07:49: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赵岩 梅宇 郭罡正
  作为全国人大授权的50家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或被告人不认罪的刑事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重大案件等三类重点案件采取“3+4”的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使得人民陪审员保持对职业法官的人数优势,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图为9月9日,该院东中法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大合议庭正在审理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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