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任 来之不易
——摘自法官办案日记
2015-03-16 10:24: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永法宣
  2015年1月30日,我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贺某已八十二岁高龄,生育三儿两女,得不到老年后应有的天伦之乐,却还被几个儿子赶出家门。经过多番调解,三兄弟因对贺某的农田山地分割不均,争那一亩地而迟迟不愿在调解书上签字,甚至大打出手。在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员工作近三十年,办理离婚、民间借贷等这些民事案件两千余件,这样类似的案件不计其数,案情简单,却矛盾极大,调解甚难。但赡养纠纷案件这几年几乎没有,这是2012年以来我第一次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

  贺某生儿育女,劳累一生,得到的回报却是坐在调解室低声叹气、一脸无奈的看着两个儿子在他面前大打出手,我心里分外沉重起来。当这位老大哥哽咽的抓住我的手,

  说:“我相信你们法院,能够为我主持公道,能够妥善处理好我这个案子。”时,我知道贺某这番话,无异于是将“自家性命”交给了我,这样的托付,这样的信任,成为我工作的内动力。为不辜负这种信任,让我有足够的耐心、细心的办好案件。

  贺某的几个儿子本性不坏,却绝非善辈。跟他们几次打交道,能感觉到他们的冷酷无情,对自己的父亲无半点尊敬。若我直接按照法律条文判决,老人在执行方面也非常困难,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做工作,让几个儿子能够认识到不赡养父亲造成的法律后果跟道德后果。

  我决定下乡巡回开庭审理这个案件。开庭前我联系好村干部,要求在祠堂开庭。祠堂对农村人来说是个神圣的地方,意义重大。开庭事件定在2月15日,临近春节,乡村返乡的人员多,而且选择中午休息的时间,在开庭前三天张贴公告,目的是让村里人来参加开庭审理,有时候,用舆论压力比苦心婆说的跟当事人讲解法律条文用法律来威慑他们更事半功倍。

  这也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普法机会,开庭现场我让助理审判员带好了打印出的几十份法律条文,分发给在场人。

  这么大张旗鼓的办理这个案件,需要足够的现场驾驭能力,需要村干部跟人民陪审员全力配合工作。为了能够跟当事人更有亲和力的沟通,在常年的办公中,我自学了乡镇里不同的方言。当事人听着法官讲的不是“官腔”,而是地地道道的家乡话,百姓的安全感跟信任感便会增加几分。

  还好调解现场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骚动。当事人的情绪无大波动,在场人都出谋划策,在我提出的调解方案上提出细节问题,过程一波三折,反反复复,经过一个小时多的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这次办理案件,给我最大的感慨,就是当地百姓对法律,对法官与日俱增的信任。这次案件能够如此迅速完成,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十几年前,我下乡办案的方式几乎就是简单粗暴的,百姓对法律的不信任让案件办理步履维艰。如今群众能够在调解现场主动帮助我进行工作,对法院,对法官说好话。在调解现场,听到最窝心的就是一位将近百岁的老人的那句:“法官辛苦给你们两个崽儿办事,教你们孝顺做人,你们得感恩啊!”

  这样的的信任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靠司法工作人员日积月累得到的,它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更需要我们以后能有所作为、孜孜不倦的努力去维系这样的信任,加深信任。作为法官,我们要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紧迫感,要有“信任如同一张纸,抚平了仍有褶皱”的危机感,要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责任感。而维系信任,更深信任,法官除了要崇法尊法,做好本职工作分内之事外,还需廉政尚德,努力做一名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的合格法官。

  在多年的努力后,通过点滴的积累。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案外人,他们都开始在潜意识里相信法律,相信公平正义,渐渐的将法治融入了生活方式中。这是我作为几十年法官,最大的成就。在这条路上,在有生之年,还须不懈怠的努力下去。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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