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召开“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会议
罗殿龙:积极主动作为 全力推进执行专项活动
2014-10-13 09:0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广西高院召开全区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会议。
  • 罗殿龙强调,要积极主动作为,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全力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中国法院网讯 (黄建)  10月10日下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广西高院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主动作为,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作风,克服消极懈怠心理,全力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成效,为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自“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领导包案,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的办法,明确重点,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举全区法院执行干警之力,全力以赴开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专项活动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来宾市两级法院率先提前完成广西高院确定的今年一年以上未结案件50%的清理任务。百色市右江区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开展专项活动“一二五九”经验,提前完成执行案件的数据补录工作,效果显著。

  罗殿龙在会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抓住长期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要害和瓶颈,集中、系统解决多年来由于执行立结案标准不统一、管理不严格、查控手段欠缺等原因累积的历史欠账。全区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法院院长要真正把此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靠前指挥、主动协调,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要负责、尽责,具体抓好落实,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作为,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要坚决按照彻底、全面、准确的严格标准,狠下功夫摸清案件底数,不准掺水分、不能留死角、不能拖泥带水、不能遮遮掩掩,要把原来的历史欠账一次性还清。在切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列入台账的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结执行积案、涉民生案件、进京信访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督办的涉执案件等四类案件,要穷尽一切手段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大执行力度,决不能置之不理、久拖不决。要按照“六个全”的目标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在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提升实际应用水平上狠下工夫,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决策分析服务,为执行管理服务。

  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核查报送数据,对故意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抽屉案”、执行案件体外循环和虚假执结案件现象;绝不允许在案件清理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且不按照上级法院指令及时纠正的案件,对相关法院和责任人,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

  罗殿龙还就全区法院集中开展监督联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全区法院要坚持法院工作一盘棋,充分发挥中、基层法院直接、广泛、常态联络的作用,既做好与同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也要做好辖区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要不断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办理好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创新联络方式,落实定向结对联络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律师协会等办事机构的沟通联系,完善定期沟通联络机制,为接受监督、开展联络创造良好氛围和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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