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2015年理论学习第四专题学习会
罗殿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广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5-11-17 14:09:50 | 来源:广西高院 | 作者:黄敏
  • 图为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发表重要讲话
  • 图为会议现场
  2015年11月16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2015年理论学习第四专题学习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党,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广西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殿龙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组织广大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罗殿龙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要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恐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边疆巩固安宁和社会公共安全;要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继续加强国际司法交流活动,不断改善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法治环境;要认真总结涉外和海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二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发展新动力。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牢固树立注重保护优先、维护环境权益、坚守法律底线、预防惩治并重、绿色惠民、保障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加强环境审判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住房买卖等民生案件。三是认真贯彻创新发展新理念,继续深入推进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立足于建设,着眼于应用。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全区各级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把规范、科学、精细、严格管理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坚定不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成果,稳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试点,以此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要扎实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保障群众诉权,有效破解“立案难”;要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要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改革。

  罗殿龙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要严明党的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上,广西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诗汉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了详细解读,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以及有关庭、室党支部书记紧密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理论学习的心得体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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