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欲夜宿车内 驾车加油途中被抓获刑
2014-03-18 14:08:14
中国法院网讯 (杨雪霖) 一男子杨某因酒后没带钥匙准备夜宿车内,却发现车里没油,于是驶往加油站加油,途中被民警抓获,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杨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8日凌晨1时许,杨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三两二锅头后,代驾把杨某送回家。到家后杨某发现没有带钥匙,又不想打扰家人,欲在车内过夜。回到车内,杨某发现车没油了,于是其驾驶该黑色雪弗兰汽车到加油站加油,途中行驶至西直门桥时,被民警抓获。经检测,被告人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8日凌晨1时许,杨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三两二锅头后,代驾把杨某送回家。到家后杨某发现没有带钥匙,又不想打扰家人,欲在车内过夜。回到车内,杨某发现车没油了,于是其驾驶该黑色雪弗兰汽车到加油站加油,途中行驶至西直门桥时,被民警抓获。经检测,被告人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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