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人伦 姐姐强迫亲妹及表妹卖淫获刑罚
2013-11-21 14:00:39
     中国法院网讯 (闫博 辉江)  犯罪分子将毒手伸向陌生无辜的未成年人尚令人痛恨,更不用说强迫自己的亲妹妹及表妹卖淫,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丧心病狂。2013年11月2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5日,张某(云南省普洱市人)以找工作为名,将其胞妹张娜某及表妹张某某(1996年7月2日出生)从云南老家带至安徽省蒙城县。2013年4月份张某让两人到蒙城县某宾馆卖淫,两人不同意,遭到张某的殴打和辱骂,在张某的强迫下,两人多次在该宾馆卖淫,张某将两人卖淫所得款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张某采取殴打、辱骂等手段强迫她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遂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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