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默许无证上岗 误操作致人死亡双双获刑
2013-10-23 10:04:50
中国法院网讯 (莫君) 工头齐某在收取一定好处后,默许无证工人张某到自己的工地开吊车。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贪便宜的心态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草率做法让他惹了大麻烦。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齐某和张某均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获刑。
邳州男子齐某在一市场居民点附近承建民房,施工现场由他本人负责组织和指挥。2012年8月,朋友介绍张某到齐某的工地做活。齐某收取了几条烟的“好处”后,在明知张某没有操作吊机的资质,且没有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仍雇佣张某操作吊机进行施工。8月20日,张某在操作吊机时,吊机前斗碰到正在施工的岳某,致岳某从二楼摔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齐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是直接责任人员。8月26日,齐某到派出所投案,次日,张某在家中被公安局民警刑事传唤归案,两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齐某赔偿岳某家人损失人民币34万元、张某赔偿被害方损失人民币15万元,取得岳某家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齐某、张某在生产作业中,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从轻处罚。两人均对被害方损失进行了赔偿,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邳州男子齐某在一市场居民点附近承建民房,施工现场由他本人负责组织和指挥。2012年8月,朋友介绍张某到齐某的工地做活。齐某收取了几条烟的“好处”后,在明知张某没有操作吊机的资质,且没有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仍雇佣张某操作吊机进行施工。8月20日,张某在操作吊机时,吊机前斗碰到正在施工的岳某,致岳某从二楼摔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齐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是直接责任人员。8月26日,齐某到派出所投案,次日,张某在家中被公安局民警刑事传唤归案,两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齐某赔偿岳某家人损失人民币34万元、张某赔偿被害方损失人民币15万元,取得岳某家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齐某、张某在生产作业中,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从轻处罚。两人均对被害方损失进行了赔偿,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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