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驻村法官:“沉下身”方能“民心升”
2013-08-27 14:34: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騑 邓勇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司法便民有新创:半小时诉讼服务圈,诉讼服务热线,20个法官驻村便民联系点,……已悄然在辖区内织成一张无形的诉讼服务网络;依托基层组织力量,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其六个月的驻村活动,构建了法官与村民的信任关系。

  倾心交谈中,罗兰瑛总会蹦出一些活跃的词汇:“用法官‘多跑腿’来换老百姓‘少折腾’;把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移到最前沿……”泰和法院院长每次教导笔者该如何开展群众工作可谓匠心独具。

          “我们多跑腿,群众少走路”

  “小张,快点,记得把材料带齐,我们要下乡去。”周末过后,泰和县人民法院沙村法庭三名驻村法官又上路了,联系点有任务,出发前他们不免有些“手忙脚乱”。为了更好的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答民忧,泰和法院沙村法庭分批派出干警前往泰和县沙村镇沙村村、良村村、皇岗村,要求驻村一个月。这个月他们成为了沙村镇的“常客”。

   泰和县属贫困县,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针对基层法庭扎根农村、面向农民的实际情况,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泰和法院通过与辖区乡镇密切联系,建立便民联系点,并选派40余名法官驻扎在乡村,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 泰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兰瑛说“不仅仅要下乡,还要求驻乡,与民同吃同住,为老百姓解决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这是40余名法官下乡前,泰和县人民法院给他们定的首要任务。

  沙村法庭庭长曾斌,每次前往便民联系点时都会携带的一些法律宣传材料,这些材料随时随地向百姓发放,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法官们上门开庭、调解。对一些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们亲自到案发地公开开庭,不仅化解了纠纷,也向周围群众宣传了法律。

  “我们县法院只有两个人民法庭,每个法庭下辖十多个乡镇,有的村庄距法庭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老百姓来法庭办事很不方便。我们推出‘巡回法庭’,就是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就是要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泰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善贵如是说。

        村主任给泰和法官记着一笔明白账

  在沙村镇皇岗村村主任肖文玖的抽屉里,有一本小心保管着的账本,上面详细的记录了泰和县法院法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这是我私下里记的一笔明白账,不管再过多少年,都能让村里的老百姓知道今天发生的一切。”肖文玖说。

  翻开账本,上面写着:“6月3日,7月12日,8月15日……分别来到我村肖玉华、肖春芳、肖冬洋、等村民家中……通过走访联系对象、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切实解决我村实际困难和问题……”

  “我们要让皇岗村成为一座无诉村落。”这是泰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兰瑛在看望驻村法官曾斌时,提出的第一个要求。

  对于皇岗村的老百姓来说,最熟悉的就是经常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杨树下能见到泰和法院领导或法官与当地群众坐在一起,促膝交谈,并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

  “没在村里吃一顿饭,没拿群众一针一线。”在每一次走访笔记的结尾,肖文玖都写上了这样一句话。

  在6月29日的账本上,肖文玖还简短地写道:“党的生日前夕,泰和法院法官又来了,看望和慰问生活比较困难的老党员、群众,事后大家伙都说,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我们这个小村庄越来越幸福了。”

         留下一支“永不离开”的驻村法官队伍

  如何更加深入、规范地推进“法官驻村”工作,泰和法院院长罗兰瑛说,法官驻村是一项便民为民工程,是切切实实为百姓着想的好事,我们法院对待百姓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做做样子,搞形象,一定要在群众中留有一支永不离开的法官队伍。

  笔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字:“法官驻村”工作实行三个月来,诉讼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比重由77%下降到61.72%,民事案件调撤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发还改判率下降3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新发信访案件……与此同时,泰和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也在不断攀升。

  罗兰瑛还说,虽然干警的工作量加大了,法院的支出加大了,但是工作的成效也大了,群众的心气更顺了,只要群众欢迎我们就一直干下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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