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水务公司执行董事涉嫌受贿案开庭
2013-07-19 09:00:56
中国法院网讯 (梁婷 尹华) 2013年7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宋薇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宋薇先后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水厂建设办公室主任、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经理、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改扩建办公室主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洋滩水厂建设办公室主任、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接受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重庆北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个体经营商范某某和重庆合鼎建材有限公司股东游某某的请托,为请托方在工程承揽、建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为此,宋薇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分别收受上述三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90.3万元。
被告人宋薇及其辩护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主要事实和罪名表示无异议,仅对受贿款的金额和用途作辩解。经辨方申请,法庭通知行贿人范某某出庭作证,接受双方询问。据了解,该案系新刑诉法实施后,重庆五中院在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首次准予辩方提出证人出庭作证。重庆五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立新说:“证人出庭作证,在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展现了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平等,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也体现了良性互动的法官与律师关系。”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宋薇先后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水厂建设办公室主任、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经理、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改扩建办公室主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洋滩水厂建设办公室主任、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接受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重庆北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个体经营商范某某和重庆合鼎建材有限公司股东游某某的请托,为请托方在工程承揽、建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为此,宋薇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分别收受上述三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90.3万元。
被告人宋薇及其辩护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主要事实和罪名表示无异议,仅对受贿款的金额和用途作辩解。经辨方申请,法庭通知行贿人范某某出庭作证,接受双方询问。据了解,该案系新刑诉法实施后,重庆五中院在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首次准予辩方提出证人出庭作证。重庆五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立新说:“证人出庭作证,在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展现了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平等,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也体现了良性互动的法官与律师关系。”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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