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审理 “三注重”保护
——江苏法院创新机制完善知产审判纪实
2013-04-21 10:05: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顾韜
  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8法庭,一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决定案开庭审理。审判长张雁告诉记者:“该案因符合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规定,由行政庭移送至本庭。”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告认定原告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和被告的处罚决定是否存在明显不公进行审理。江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三合一”审理,呈现出“三注重”保护的显著特点。自2012年以来,全省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突破万件,去年为9957件,同比增长112.2%,案件类型已覆盖TRIPS协议规定的所有领域。

  “三合一”精准适用法律

  2009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首批“三审合一”试点单位。全省法院在“三审合一”框架内已审结1600余件案件,其中包括鞠文明等侵犯著作权罪案、“番茄花园”案等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江苏高院副院长刘嫒珍认为,江苏法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减少重复劳动,还有利于保证全省法院司法尺度的统一性;不仅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知识产权,也可以有效避免错误的审判对民族产业的打击;既可以有效打击真正的知识产权犯罪,也可以有效遏制为垄断市场而滥用权利的恶意诉讼,更能有效地保证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三注重”保护成招商名片

  注重预防、注重调解、注重公平,江苏法院知识产权“三注重”的司法保护方式成为各地政府与企业的招商引资、引知名片。

  据常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吴建国介绍,法院分别在辖区西夏墅刀模具市场等三个市场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长江自由贸易中心等5个商贸城设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常州新浩印染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拙勤说,在法官的建议下,新浩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时增加了保密约定一项:对方付一定费用,新浩公司对其产品进行保密并承担泄密责任。结果不少企业慕名而来,业务量迅速增加。

  另一方面,江苏知识产权案外地当事人胜诉比例非常高。苏州高新区法院至今共判决民事案件20件,原告均为外地当事人,且全部胜诉。而无锡滨湖法院和常州高新区法院外地当事人胜诉率也分别高达70%和90.1%。

  案件类型覆盖全领域

  近年来,江苏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与促进作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书记罗志军称赞:“全省法院近年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成为全省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

  目前,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已基本覆盖TRIPS协议规定的所有领域,涉及计算机软件、网络域名、网上下载音乐、电影作品、植物新品种、申请诉前临时禁令、滥用专利权、确认不侵权等新领域。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个中级法院拥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15个基层法院有权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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