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利剑护佑“物流之都”
山东临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记事
2016-09-19 15:33: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王海涛 徐天威 蒋文静
  作为“物流之都”的山东省临沂市,是一个千万人口大市,60多个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3000多亿元。就是在这片商业沸腾的沃土上,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扬司法利剑,鼓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健全立案机制、创新裁判方法、延伸司法服务,知识产权裁判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夯实基础:健全立案机制

  在诉讼服务中心,“你们印制的《知识产权诉讼指南》手册很详细,从收案范围、举证规则、损失计算等方面一目了然,为我们如何行使诉讼权利、测算裁判预期很有帮助。”前来立案的律师颜廷婷说。

  针对知产审判专业性、技术性、时效性强的特点,该院立案庭统一立案与知产庭提前介入审查相结合,对争议较大的案件,由立案庭先行报送知产庭进行审查,确保立案的针对性。

  “鉴于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效力审查等方面的认识分歧,实行律师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研讨交流,达成共识,也发挥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减少诉讼对抗和涉诉信访,大大提高了服判息诉率。”临沂中院副院长李培前说。截至8月31日,知产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8%,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

  法院与公安、工商、版权、知识产权等行政机关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让行政机关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及时封存侵权证据,引导权利人寻求司法救济。

  知产法官及时学习研究刑事、民事、行政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加大侵权制裁与赔偿力度,适当提高判决赔偿数额,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重复侵权、获利较多、主观恶性大的侵权案件,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因判决数额过低而放纵重复侵权。”临沂中院民三庭庭长金宏说。

  提升质效:优化裁判机制

  “临沂知识产权审判起步较早,2001年就负责枣庄、济宁、菏泽等四地市的知产案件审判。我们充分发挥传统优势,始终把保护驰名商标、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作为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光荣使命。”临沂中院院长亓宗宝说。

  临沂的大市场也不乏“小李鬼”。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明示赔偿数额,让当事人权衡利弊,尽力促成案结事了。搭车的、模仿的、蹭粉的投机者也不鲜见,今年前8个月,该院涉及中国石化、兰陵美酒等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收案就达394件,同比增长98%。在每类、每批案件中,该院筛选出典型案件优先判决,树立导向标杆,提供类案调解样板,实现了“判决一案、调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调动工作积极性,该院从量化业绩入手,坚持“一把尺子量先进”,将办案质效按照审级类别、办案数量、收结比、调撤率、发改率、调研宣传、裁判文书评选等,分解为18项指标,逐项确定分值计算业绩,每月业绩上墙公示,年终评先树优,业绩考核客观生成,公平竞争、人人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逐步形成。

  培树品牌:延伸服务功能

  该院坚持司法公开,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全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评选、院长访谈等活动,扩大知产影响,促进阳光司法。与此同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解答维权咨询,提供维权措施,改进工作不足,及时提供司法建议。上半年,该院法官走访了金正大、阜丰集团、鲁南制药等知名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企业密切关注的法律问题,促使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市中院来公司调研座谈,解答了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很多疑惑,极大地增强了我们企业权利保护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阜丰集团董事长李学纯说。

  为了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现场性,临沂中院利用专门场所,设置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展示台,将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正品、仿冒产品以及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相关作品比对陈列,以直观形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开放,展示鉴别方法,宣传侵权产品危害,增强维权意识。

  “看了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我想到我们学校旁边店里卖的学习文具,有的新笔都不下水。图书资料有的印刷不清,有错别字,看来很有可能也有盗版的、贴牌的。”三十五中初二学生邵伊非在参观时说。

  春华秋实,沂蒙山区的知识产权硕果盈枝,在齐鲁大地绽放异彩,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受案数量、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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