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实现知产审判新跨越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五年工作综述
2018-07-10 08:50: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是知识产权审判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

  五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严格保护、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一规则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和国际交流合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人民法院正以积极的姿态谱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篇章。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凸显——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各类案件78.1万件

  五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万件,审结78.1万件。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万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

  五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8.3万件,年均增长19.4%。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年均结案率94.24%。在法官数量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并始终保持较高结案率。

  立足审判职能,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0.9万件,年均增长21.59%,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主导性作用更加显著;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1万件,年均增长21.82%,行政审判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为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3万件,刑事审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更加凸显,有效地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系列行政纠纷案、迪奥立体商标行政纠纷案、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腾讯与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纠纷案、琼瑶诉于正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等一批重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明确了法律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将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法院体系

  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五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知识产权法院在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

  2017年以来,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等16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五年来,人民法院着力加强知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随着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正逐步建立并完善,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

  风物长宜放眼量。

  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2035年,人民法院将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大幅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将成为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到本世纪中叶,人民法院将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更加明确统一——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体系及案例指导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标准的统一是公正司法的前提。

  五年来,各级法院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审判特点和规律,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更加明确统一,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体系渐趋完备,司法解释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总结归纳过去3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系统地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如今,“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已经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理念和具体政策进一步明确。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有关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审理、专利侵权判定、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适用法律、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等5件重要司法解释,细化裁判标准和规则,统一司法尺度。

  通过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调研工作,各级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人民法院创新案例指导工作方式,构建以指导性案例、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件、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案例发布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指导性案例96件,其中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21件,所占比例居各类案件之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对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探索正日见成效。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互动结合,不断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成立,研究中心下设有关案例指导、国际交流、市场价值、科技创新四大基地。同时,在北京大学等8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在苏州等10市中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依托各类研究平台,人民法院开展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重大问题、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侵权损害赔偿、自由贸易区内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调研。

  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五年来,人民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级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采取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典型案例、年度报告、年鉴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展现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成果、新规则、新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流程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数据化、精细化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得到充足发展。丰富司法宣传手段,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展”,集中展示30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要国际视野,需要交流与合作。五年来,人民法院积极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特点,不断加大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力度,逐步树立起中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依托“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先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视野等重要国际会议,宣传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空间,积极派员参加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法官和学者来华交流,促进相互沟通与合作。依托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人民法院将打造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和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庭)的积极性和窗口作用,展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新形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五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凸显。

  步入新时代,书写新篇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安排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确立了新目标。人民法院将深刻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全面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征程,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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