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张君
2013-03-29 08:52: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 君
  ■ 办案体悟

  作为一名法官,其肩头不仅担负着正义,更承担着一种责任。刑事审判庭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案件审判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利,所以无论案件大小、难易,都要认真对待,要准确把握每起案件的脉搏,找出争议焦点、疑点、难点,认真审核事实和证据,才能保证案件高质量地审结。如在审理一起绑架案时,在庭前阅卷过程中我发现因死者尸体被发现时已高度腐败,公诉机关的材料中缺少辨认尸体笔录及DNA鉴定,认定尸体系被害人的证据不够充分。于是我及时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系,并给情绪过激的被害人父母做工作,补充进行了DNA鉴定,确定发现的尸体系被害人,使该案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我依法对被告人判处了死刑,将该案办成了一件铁案。

  同时,作为一名法官要有社会责任感和司法良知,不能滥用手中权利。在工作中不能对当事人摆架子,要态度谦和,不能有“救世主”的心态。案后应及时做好法律释明和情绪疏导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工作之余,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进行理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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