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马延香
2013-03-27 08:54: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青海省乐都县人民法院碾伯镇人民法庭庭长 马延香
  ■ 办案体悟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载,最大的感悟是应视老百姓为亲人,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这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每当看到一对对夫妻破镜重圆、曾经恶语相向的邻里握手言和、满脸无助的农民工拿到血汗钱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和自豪。

  民事审判工作大多是关系到亲情邻里的案件,调解结案是我的首选,耐心、细心、诚心、热心是我做好调解工作的四大要素。在工作中,一次调解不成我调解两次,不厌其烦多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冰释前嫌。我承办的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2年我审理了发生在兄弟俩之间的一件土地纠纷案,得知这一案件经过了土地仲裁且兄弟俩的矛盾已长达5年多时间的事实,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将这兄弟俩的恩怨化解。于是我先调来了土地仲裁部门的案卷,详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真相,先后5次去双方家里做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等两人的敌对情绪有所缓解时,邀请当地的村干部到法庭参与调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兄弟俩最终打开了心结,互相谅解,当庭表示不计前嫌,握手言和。两人哽咽着说,若不是法官耐心的一次又一次地调解,我们兄弟不知道还要仇视到什么时候啊!这时,我感动之余又觉得所有的付出是值得的。是啊,社会上还有多少矛盾纠纷等我们去化解?还有多少合法权益需要我们去保护?我感到自己肩上的任务更重了,我要再接再厉,继续前行,为自己挚爱的审判事业奋斗终生。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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