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韩 芬
2013-03-28 08:45: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韩 芬
  ■ 办案体悟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事人案件无小案,只要是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民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许多案件往往双方互有输赢,让双方满意一下子难做到,但我相信,只要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把道理讲清楚,终究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我坚持在案件质量上要突出一个“准”,审判效率上要突出一个“快”,解决纠纷时要突出一个“细”,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时要突出一个“精”,严格把握每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裁判文书关。我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大多涉及婚姻家庭和农村、土地、农民之间的纠纷,所以,走乡串户是常有的事。一村委会因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与村民发生纠纷,一审判决后,村委会不服提起上诉。我拿到案件阅完卷宗后,专门到村委会,找到村主任,耐心讲明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并将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条文复印好交给村主任。两天后,村主任找到我,主动要求撤回上诉,并感谢我给他上了一堂法律课,我的一次上门换来了矛盾的妥善化解,这正是我感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之处。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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