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董雪莉
2013-03-27 08:45: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甘谷县人民法院六峰人民法庭庭长 董雪莉
  ■ 办案体悟

  在司法实践中,我深切地体会到,民事案件通过调解解决能达到最佳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将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验和方法,总结成“三心五步八法”调解模式。

  “三心”即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案情要耐心,与当事人交流要真心。民商事案件的八种调解方法:一是分清责任的过错调解法;二是计算成本的经济调解法;三是利用保全的双重调解法;四是放弃眼前、分析后劲的调解法;五是分析判调的优势调解法;六是调动知心亲友的借力调解法;七是准确把握时机的能动调解法;八是启动亲和力的情感调解法。

  “五步调解法”即:第一步,立案时试探性调解。立案后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进行初步调解。第二步,答辩时释明性调解。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找出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并就有关法律问题作适当释疑,进行调解。第三步,庭前准备时析理性调解。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让当事人各自衡估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建议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第四步,庭审时严肃性调解。通过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已有了全面认识,依法、严肃、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积极调解的实惠。第五步,宣判时适度性调解。在判决书送达前再次给双方当事人讲明道理,释明法律,阐明利弊得失,进一步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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