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全国优秀法院 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3-03-20 07:54: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民二庭、民三庭分别荣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基础上,近年来,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省唯一“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广州市先进集体”和“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涌现了一批艰苦奋战在审判一线的先进个人,如,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个人一等功、羊城十大杰出女性等荣誉的丁卫红,三次获得个人二等功、广东省优秀法官王羽,广州市劳动模范田天宝等。
■ 工作亮点
审判新思维打造“天河品牌”
创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天河品牌”。近三年来,天河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422件(案件发改率仅0.6%),案件数量约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始终名列前茅。作为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方式改革样板单位,“天河品牌”为全省法院推行该项机制提供示范借鉴,《人民日报》及其内参大篇幅介绍推广该项工作经验。该院先后妥善审理了“PUMA”、“LV”、“NOKIA”、“微软”等国际知名品牌集中维权案,十余起案件入选省、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审理的多宗新类型案件成为领域范例。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更趋完善。自2007年成立少年审判庭以来,该院建立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观护、法庭教育、法定代理人出庭、在校生保护、外地籍少年犯平等司法保护等一系列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近三年共审结少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687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首创”建立帮教工作网络和跟踪帮教档案机制,成功对113名未成年犯落实跟踪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扩展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空间,在全市率先创设未成年罪犯前科封存制度,突出帮教衔接与外地籍未成年人同等保护两大特色,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在2008年打造全市唯一独立综合性调处机构——天河区调解中心的基础上,该院2011年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2012年试水行业诉前调解机制,融立案引导分流、联合调处、诉讼调解、案件速裁、司法确认、行业类型化诉前联调等综合职能为一体。实践诉前调解与司法速裁衔接,将简易民事案件与诉讼速裁程序衔接,形成富有天河特色的诉前联调“四项工作模式”,获得广东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近三年,共解决纠纷6394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3天,调撤率达89.6%,自动履行率99.7%,投诉信访率为零。
以“双周督办例会”制度为平台,抓审判管理中的“均衡结案、人均结案、个体管理和质量监控”四件大事,形成节点突出、链条完整的指标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为经济发达地区如何克服“案多人少”、提高案件质量和均衡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民二庭、民三庭分别荣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基础上,近年来,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省唯一“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广州市先进集体”和“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涌现了一批艰苦奋战在审判一线的先进个人,如,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个人一等功、羊城十大杰出女性等荣誉的丁卫红,三次获得个人二等功、广东省优秀法官王羽,广州市劳动模范田天宝等。
■ 工作亮点
审判新思维打造“天河品牌”
创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天河品牌”。近三年来,天河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422件(案件发改率仅0.6%),案件数量约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始终名列前茅。作为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方式改革样板单位,“天河品牌”为全省法院推行该项机制提供示范借鉴,《人民日报》及其内参大篇幅介绍推广该项工作经验。该院先后妥善审理了“PUMA”、“LV”、“NOKIA”、“微软”等国际知名品牌集中维权案,十余起案件入选省、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审理的多宗新类型案件成为领域范例。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更趋完善。自2007年成立少年审判庭以来,该院建立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观护、法庭教育、法定代理人出庭、在校生保护、外地籍少年犯平等司法保护等一系列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近三年共审结少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687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首创”建立帮教工作网络和跟踪帮教档案机制,成功对113名未成年犯落实跟踪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扩展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空间,在全市率先创设未成年罪犯前科封存制度,突出帮教衔接与外地籍未成年人同等保护两大特色,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在2008年打造全市唯一独立综合性调处机构——天河区调解中心的基础上,该院2011年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2012年试水行业诉前调解机制,融立案引导分流、联合调处、诉讼调解、案件速裁、司法确认、行业类型化诉前联调等综合职能为一体。实践诉前调解与司法速裁衔接,将简易民事案件与诉讼速裁程序衔接,形成富有天河特色的诉前联调“四项工作模式”,获得广东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近三年,共解决纠纷6394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3天,调撤率达89.6%,自动履行率99.7%,投诉信访率为零。
以“双周督办例会”制度为平台,抓审判管理中的“均衡结案、人均结案、个体管理和质量监控”四件大事,形成节点突出、链条完整的指标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为经济发达地区如何克服“案多人少”、提高案件质量和均衡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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