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团
全国优秀法院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2013-03-29 08:47: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自2002年以来7次被评为农二师先进基层法院,2006年被评为“兵团优秀人民法院”、“巴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被评为“兵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1年获得“兵团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米兰法庭自1990年以来16次被评为农二师法院先进人民法庭,2006年被评为兵团规范化人民法庭,2008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农二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近三年来,全院获得地(师)级以上荣誉30余项,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被授予“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1人被授予“农二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3人荣立三等功。

  ■ 工作亮点

  转变审执工作方式 打造独特法院文化

  积极转变审执工作方式,努力促进辖区和谐稳定。近年来,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以便民利民、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转变立、审、执办案方式,形成了“阳光立案”、“和解结案”、“巡回审案”、“联动执行”的工作模式,收案数逐年下降,2012年较2011年下降了12%。“阳光立案”:坚持在立案工作的每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对弱势群体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严重影响生活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使用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缓交、减免诉讼费用审查、签批手续,2010年7月至2012年底,缓、减、免手续费案件占总案件数的21%。“和解结案”:努力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倡导善于沟通、善于协调的和谐社会精神,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通过多种调解工作方式,2012年,该院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由2010年的75.1%升至84.3%,位居兵团法院前列。“巡回审案”:全力服务团场“三化”建设,积极构建便民诉讼网络,在所辖团场、企业、连队、社区设立了32个便民联系点,深入田间地头、企业矿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把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2010年至今,巡回审理案件占简易程序的25%,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联动执行”: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执行机制,优化执行环境。2009年起全院案件执结率一直保持在100%,基本消除了因执行不力导致的上访案件。

  坚守大漠无私奉献,凝聚精神打造独特文化。该院辖区处于塔克拉玛干和库鲁克塔格两大沙漠之间,点多、面广、人稀、自然环境恶劣,从立案到执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审判工作任务繁重。为了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每个人,该院干警多年来如大漠胡杨一般默默坚守,无悔奉献青春。他们来往于田间地头、大漠矿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同时凝聚提炼形成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公正廉洁,敬业奉献”的院训,院内走廊悬挂了干警拍摄的宣传廉政、胡杨文化的摄影作品。该院每年坚持举办读书演讲、趣味文体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进连队、爱心捐款扶贫帮困等助民为民活动。米兰法庭依靠临近楼兰古城遗址的地缘优势,干警利用办案闲暇时间搜集楼兰古文化艺术品,在戈壁荒漠寻找造型独特的奇石,建立了法庭奇石馆,既陶冶了干警的情操,也进一步凝聚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法院精神。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