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马俊娟
2013-03-03 10:18: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公主岭人民法庭副庭长 马俊娟
  ■ 办案体悟

  从事法官工作18年来,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只有廉洁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能使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法官,我一直以来都能用一颗公正的心,用一颗视当事人为亲人的爱心,去化解每一起纠纷,从而使每一位当事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在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案件无大小,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的人一生只打一次官司,只为了讨一个说法、讨一个公道。如果在这仅有的一次诉讼中,让老百姓感受不到法律的公正,同时感受的是法官“冷”、“横”、“硬”的态度,那么老百姓的内心将会受到极大的伤害,而且这种伤害是永远的。

  如2009年,我审理陈某诉沈某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的丈夫在作业中不幸坠亡,原告提起诉讼后,此案已发回重审两次,我接手此案后了解到原告是一名低保户,丈夫去世后,家境每况愈下。此案经过我十几次找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辨双方的是非曲直,取得了双方对我的信任,最终以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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