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打破"三常规"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2013-03-01 09:39: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詹勃长
  为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201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执行工作自身的特点以及当前的执行工作形势,结合自身的经验与好做法,克服常规的不足,坚持“打破常规”的执行方式,及时更新执行工作理念,大力促进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打破常规作息时间。自去年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执行局全体干警就一直坚持“五加二”“白加黑”的执行工作模式,随时随地迅速出击开展执行工作。快反中心干警更是全天候待命,随时有需要,随时就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面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依职权查找的执行线索,执行干警总是随时出击。适时组织必要力量开展集中突击执行。进入2013年,已多次利用节假日突击执行,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同时,各承办人还会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利用早晨、午间等错时开展执行工作。

  打破常规执行方式。根据新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南岸法院执行局坚决强化立即执行力度,通过及时阅卷熟悉案情,对被执行人易找、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改变以往先制发“执行通知书”,再去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的执行方式,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案件后直接向被执行人送发执行通知书,与此同时,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直接执行,避免执行线索减少或灭失。另外,严格贯彻落实“三权四段”执行模式,保障执行案件在查控和处置阶段的流转顺畅,尽量缩短执行期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打破常规分案模式。首先强调立案庭在立案审查时及时区分有履行能力和无履行能力案件,对财产线索清楚、被执行人下落明确的案件优先立案执行,对那些明显没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待有条件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尽量将有限的执行力量向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倾斜,确保执行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在分案过程中,打破以前随机分案的模式,更加强调分管科长的分案职责,尽量按照各个承办人的办案特点及擅长领域分案,确保各案件承办人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开展执行工作,不断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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