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赵海
2013-02-28 09:10: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审判员 赵 海
  ■ 办案体悟

  在多年的巡回工作中,我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即“情·理·法工作法”,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交融”和“十心十意”。

  “三个交融”:即“情、理、法”交融。一是要注重一个“情”字,融情、以情感人。二是要围绕一个“理”字,讲理、以理服人。三是依据一个“法”字,释法、以法育人。“十心十意”是指,要做好调解工作,应当具备十种基本的心理素质,做好十件事情,进而达到十种目的和效果。第一,热心接待来访,意在缓和情绪。第二,用心倾听诉求,意在表示尊重。第三,贴心换位思考,意在相互谅解。第四,诚心扶危济困,意在排忧解难。第五,细心明察秋毫,意在去伪存真。第六,公心明辨是非,意在伸张正义。第七,耐心释法说理,意在息诉罢访。第八,尽心处理纠纷,意在事了人和。第九,潜心钻研法律,意在提升本领。第十,齐心化解矛盾,意在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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