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追回十万元 上海申请人电话致谢安福法官
2013-01-25 09:30: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福频道 | 作者:张剑云 赵卫光
  2013年1月23日上午,上海市的一位申请执行人黄建华向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对法院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为其追回10万余元的赔偿款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2年底,申请执行人黄建华驾车出差路经安福,与被执行人王贵方驾驶的小货车发生严重碰撞,黄建华身受重伤,在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该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王贵方负全部责任。后经法院调解,王贵方答应赔偿黄建华损失共13万余元。此款在2012年10月31日前付3万元,余款10万余元在同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可被执行人在支付了第一批的3万元后,拒绝支付余款10万余元。因此,黄建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王贵方,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手续的同时,做他的思想工作,向他宣讲法律,让他懂得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王贵方在得知不履行义务可能被拘留及被罚款10万元的严重后果时,恳请法官手下留情,并承诺自己一定想办法第二天将赔偿款付清。

  2013年1月22日上午,被执行人果然信守承诺,携10万余元的赔偿款到法院将案件了结。同日下午,执行法官将该款汇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