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官执行融真情 换来邻里亲如旧
2013-03-07 15:52:28
当事人交接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艾彬)  2013年3月4日,在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毛某合一次付给申请执行人毛某班赔偿款166000元。

  事情源于2012年7月20日的一起交通事故,经砀山法院判决,毛某合应赔偿毛某班损失178871.08元。判决生效后,毛某班于2012年10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得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邻居,以前两家关系很好。执行法官根据案情综合考虑,为确保案结事息、促进和谐而不再引发新的矛盾,便从邻里、亲情等方面反复多次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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