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13-01-17 08:5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勇
刚刚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三大建设、四项改革、五个能力”,这是对政法机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地处桂东的蒙山县是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长寿之乡,这里古称永安州,是太平天国封王建制地和著名武侠小说大师梁羽生的故乡。从古代的名字到太平太国运动“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美好理想,表达了永久安宁是历代蒙山人民的向往。蒙山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忠实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扬善惩恶,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通过司法审判活动保障着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服务大局,能动有为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肩负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发挥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不仅能够大有可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职能。一是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的案件,主动围绕蒙山县的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好各类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有效减少诉讼案件数量,降低其增长幅度。三是积极参与“三农”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挂点村改善办公环境和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给予应有的支持。四是以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审判动态和宣传法院工作中的典型,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规合法反映诉求。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学生专场活动,重大案件及时警示等。五是探索完善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把帮教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尽可能给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非监禁罪犯的跟踪管理工作,防止重新犯罪。六是在开展审判工作中,发现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帮助他们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司法救助等救济,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凸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执法办案是审判机关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要以公正的裁判、执法活动,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会议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鲜明地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目标。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量刑的透明度,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依法妥善审理与加快蒙山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及时审结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最大可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在诉前共同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对立,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执行工作中,推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促使执行案件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要在立案信访窗口提供 “一站式”服务,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还要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倾听当事人诉求,释法说理,有效劝解涉诉上访,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三、狠抓党建,创先争优
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是政治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必须适应当前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加有力、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人民法院要把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党建带队建,做好作风纪律整顿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队伍。要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实践,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通过文化的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使队伍呈现出团结、富有战斗力的新面貌。
四、科技强院,提高效率
要以创新理念、完善机制、科技支撑、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审判工作新模式,实现审判工作从静态到动态、由粗放到精细、由分散到集约、由单一到合成、由被动到主动的全方位转变。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起以审判为中心,审判流程管理现代化、日常办公无纸化、安全与司法作风监控全覆盖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强化流程管理、动态监督和过程控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设立审判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全部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多方位监督,及时、全面、客观地评价案件质量,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一、服务大局,能动有为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肩负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发挥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不仅能够大有可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职能。一是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的案件,主动围绕蒙山县的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好各类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有效减少诉讼案件数量,降低其增长幅度。三是积极参与“三农”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挂点村改善办公环境和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给予应有的支持。四是以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审判动态和宣传法院工作中的典型,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规合法反映诉求。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学生专场活动,重大案件及时警示等。五是探索完善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把帮教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尽可能给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非监禁罪犯的跟踪管理工作,防止重新犯罪。六是在开展审判工作中,发现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帮助他们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司法救助等救济,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凸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执法办案是审判机关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要以公正的裁判、执法活动,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会议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鲜明地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目标。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量刑的透明度,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依法妥善审理与加快蒙山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及时审结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最大可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在诉前共同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对立,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执行工作中,推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促使执行案件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要在立案信访窗口提供 “一站式”服务,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还要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倾听当事人诉求,释法说理,有效劝解涉诉上访,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三、狠抓党建,创先争优
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是政治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必须适应当前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加有力、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人民法院要把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党建带队建,做好作风纪律整顿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队伍。要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实践,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通过文化的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使队伍呈现出团结、富有战斗力的新面貌。
四、科技强院,提高效率
要以创新理念、完善机制、科技支撑、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审判工作新模式,实现审判工作从静态到动态、由粗放到精细、由分散到集约、由单一到合成、由被动到主动的全方位转变。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起以审判为中心,审判流程管理现代化、日常办公无纸化、安全与司法作风监控全覆盖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强化流程管理、动态监督和过程控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设立审判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全部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多方位监督,及时、全面、客观地评价案件质量,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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