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组织全区法官培训新民事诉讼法
2013-01-09 15:00: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培训班现场
  • 罗殿龙到主会场听讲座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帮助法官准确领会和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月8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法官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特邀民事诉讼法立法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做专题辅导讲座。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及其他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高院主会场参加了培训。

  姚红对新增设的公益诉讼、证据采用规则、管辖制度、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限制条件、特别程序制度、检察院可否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执行和解实践中,如何认定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以及由谁来认定等众多疑问等重点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姚红的辅导讲座对帮助广大民事、执行审判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深了干警们的理解和认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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