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三大工程”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2012-12-20 14:17:27
中国法院网讯 (祝兴栋 樊少武) 在法院全部的工作中,队伍是根本。在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要求抓基层、打基础,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2012年,怀柔区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质量、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三大工程,不断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不断加强司法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的形象作风,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在怀柔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官司”工作目标的实现。
通过“案件质量工程”加强案件风险防控,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一是加强事前案件风险防控,出台《关于开展案件风险评估的意见》。自案件立案阶段起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对案件风险进行科学划分和分级应对,评估表随卷移送审判、执行部门,将案件风险防控贯穿于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全过程,形成法院内部整体联动机制。二是加强事中层级管理,出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管理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在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工作中的层级管理责任,降低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上级督办案件产生案件质量问题的风险。三是加强事后案件评查力度,修订《怀柔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一方面加强评查主体的多元性和评查范围的广泛性,另一方面不断提高一审案件的评查比例,坚持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讲评,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四是探索构建法官审判质效综合评价机制。参照北京市高院确定的31项审判质量考核指标,怀柔法院尝试构建了符合基层法院自身特点的审判质效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对法官审判质效的系统化管理、模块化评估和精细化激励。
通过“司法能力工程”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工作能力。一是开展“百名法官访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工作在审执一线的百余名法官在怀柔法院党组成员的引领下,采取预约下访、重点下访、专题下访、带案下访、包案下访、巡回下访、定点下访和适时下访等八种方式,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中,认真履行好化解纠纷、信访稳控、法制宣传、专题调研、信息联络、管理协助等六项职责,提高法官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开展“百场公开示范庭”活动,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每名法官开一个示范庭,组织相关院庭领导、审委会委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观摩评价。发现并归纳出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存在的不够规范、不够严谨问题,增强法官的规范意识;同时为青年法官学习优秀法官庭审技巧、对比其他法官存在的不足、反思自身庭审中的漏洞提供机会。三是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警业务学习能力。推进以“人才分类发展”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梯队化建设,逐步形成从“骨干法官”到“资深法官”,再到“专家法官”的培养模式组织;扎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岗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做好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促进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上尽快适应法院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四是改进庭审模式,提升与当事人庭审和判后沟通能力。建立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在案件宣判后积极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进行解释说明,探索在审判中适用农村合理合法的风俗习惯进行宣判。
通过“形象作风工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打造平民法官和平民法院。一是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形象建设,从细节上提升精神面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形象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形象作风建设月”和“形象作风大检查”活动,采用正面引导、表扬鼓励方式,实现纪律作风建设从压力式惩罚到鼓励式推进的转变。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打造平民法官和平民法院。针对怀柔辖区山区面积大、人口分布广、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不便的情况,怀柔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双百工程”上门解决纠纷、“线、面、通”法律服务工程、“五元一点”调解机制等进便民利民举措,为老百姓化解矛盾提供各种便利。不仅很好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赢得了老百姓对法院和法官的认可和赞誉。
通过“案件质量工程”加强案件风险防控,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一是加强事前案件风险防控,出台《关于开展案件风险评估的意见》。自案件立案阶段起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对案件风险进行科学划分和分级应对,评估表随卷移送审判、执行部门,将案件风险防控贯穿于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全过程,形成法院内部整体联动机制。二是加强事中层级管理,出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管理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在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工作中的层级管理责任,降低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上级督办案件产生案件质量问题的风险。三是加强事后案件评查力度,修订《怀柔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一方面加强评查主体的多元性和评查范围的广泛性,另一方面不断提高一审案件的评查比例,坚持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讲评,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四是探索构建法官审判质效综合评价机制。参照北京市高院确定的31项审判质量考核指标,怀柔法院尝试构建了符合基层法院自身特点的审判质效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对法官审判质效的系统化管理、模块化评估和精细化激励。
通过“司法能力工程”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工作能力。一是开展“百名法官访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工作在审执一线的百余名法官在怀柔法院党组成员的引领下,采取预约下访、重点下访、专题下访、带案下访、包案下访、巡回下访、定点下访和适时下访等八种方式,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中,认真履行好化解纠纷、信访稳控、法制宣传、专题调研、信息联络、管理协助等六项职责,提高法官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开展“百场公开示范庭”活动,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每名法官开一个示范庭,组织相关院庭领导、审委会委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观摩评价。发现并归纳出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存在的不够规范、不够严谨问题,增强法官的规范意识;同时为青年法官学习优秀法官庭审技巧、对比其他法官存在的不足、反思自身庭审中的漏洞提供机会。三是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警业务学习能力。推进以“人才分类发展”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梯队化建设,逐步形成从“骨干法官”到“资深法官”,再到“专家法官”的培养模式组织;扎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岗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做好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促进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上尽快适应法院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四是改进庭审模式,提升与当事人庭审和判后沟通能力。建立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在案件宣判后积极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进行解释说明,探索在审判中适用农村合理合法的风俗习惯进行宣判。
通过“形象作风工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打造平民法官和平民法院。一是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形象建设,从细节上提升精神面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形象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形象作风建设月”和“形象作风大检查”活动,采用正面引导、表扬鼓励方式,实现纪律作风建设从压力式惩罚到鼓励式推进的转变。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打造平民法官和平民法院。针对怀柔辖区山区面积大、人口分布广、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不便的情况,怀柔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双百工程”上门解决纠纷、“线、面、通”法律服务工程、“五元一点”调解机制等进便民利民举措,为老百姓化解矛盾提供各种便利。不仅很好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赢得了老百姓对法院和法官的认可和赞誉。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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