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满意了,谢谢法官的解释!”
2012-11-20 10:23: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李兰秀
  “我现在满意了,谢谢法官的解释!”11月16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对一起离婚案的当事人陈某进行电话回访,并对其作了详细的法律释明后,陈某对法官的耐心解释表示感谢。

  原来,2012年8月10日,陈某向法院起诉,以丈夫赖某不支付小孩生活费,且分居7年多为由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达成同意离婚调解协议,解除了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

  11月16日上午11时许,该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在评查案件的同时,电话回访了该案双方当事人。被告赖某对法官的工作表示很满意,但是原告陈某却表示不满意,理由是调解书遗漏其陈述的内容。当回访法官进一步问遗漏什么内容时,陈某说,在婚姻存续期间,她负担了小孩全部的抚养责任,在调解时她反复强调过,但是调解书上却没有反应该内容,担心年老后需小孩赡养时,小孩会因此不愿意赡养她。回访法官首先对她的担心表示理解,接着对她释明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告知她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案件庭审笔录上已记载了该内容,双方当事人都有签名确认,调解书上即使没有写明该内容,既不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更不会影响年老时的赡养问题。回访法官的明确答复,解开了陈某心头的圪塔,她高兴的对法官表示现在满意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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