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为民旗帜高扬
——写在十八大闭幕之际
2012-11-19 10:52: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培宪
  倾听胡总书记作的十八大报告,最大的感受是“人民”字眼无处不在,“法治”精神贯穿始终。通篇洋溢着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情怀。报告正文28976字,“人民”一词出现145次,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到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一切都是为了“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报告分为十二个部分,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到(一国两制)“依照基本法办事”等,每一部分都有法治的基本内容,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可见,高扬司法为民大纛,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作为司法工作者贯彻落实十八大法治精神,当前应当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司法机制创新,是我们解决司法困境与难题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司法为民宗旨永葆活力的有效保障。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为我们指出了司法机制创新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在司法机制创新中要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机制;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要积极推行量刑制度改革、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探索司法救助机制、建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完善司法保障机制等各项新机制,以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提升管理效能。

  二是下大力气夯实司法为民基础。十八大报告要求,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以及“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凭借各种力量,强化基础建设,保证司法原动力。结合法院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基础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等科学长效机制,竭力解决困扰、影响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要重视、关心、爱护司法干警,为司法队伍创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和强有力的保障基础。

  三是进一步拓宽司法为民途径。十八大报告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对拓宽司法为民途径提出了宏观要求,即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注重应用的同时,更注重公众对司法的需求,采用人性化的设计,方便群众诉讼,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为民,拉近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具体法院工作而言,就是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全力构建司法诉讼服务平台,按照完善诉讼服务的功能定位,致力于完善群众诉讼“一条龙”服务,开展人性化诉讼服务,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综合性便民服务让群众切受感受到法院细致入微的司法人文关怀;就是全力打造司法服务信息化平台,以“科技强院”工作为抓手,全力打造先进的数字化平台,提高司法为民质效。

  总之,司法工作“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责任在心,路漫修远,求索愈坚,让我们在十八大精神的引领下,使司法为民之旗高高飘扬。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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