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查员在行动
——徐州泉山区人大参与“两评查”活动见闻
2012-10-10 07:54: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岳颂华 王 妍
  今年9月4日上午9时许,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的观众席坐上了60多位旁听人士。这里将开庭审理一起市民将羊绒衫送检羊绒含量时被剪破取样,起诉要求检测机关赔偿的案件。旁听的机关退休干部胡荣华发现,旁听人士中有20名是泉山区人大评查员。

  胡荣华看到,每位人大评查员手中比以往旁听时多了一张庭审评查表,上面按照《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对18项内容进行考评,逐一按1至5分的档次打分,并有评查意见。庭审中,人大评查员仔细审查法官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不时将情况记录在评查意见中。庭审结束后,20名人大评查员开始了评查座谈。代表们有的充分肯定庭审中合议庭配合默契,节奏掌控得好;有的指出原告方提出索赔,衣服的价值就是关键问题,建议法官去商场了解衣服的价格,作为判决的依据;有的代表则关注了案件背后的问题,建议纤维检测所在进行检测前向送检人进行详细释明,保障送检人的知情权,也避免再出现类似的纠纷……原告张女士看在眼里很是感慨:“没想到,现在法官办案竟要经过这么多的关关卡卡。”旁听的社区胡大妈说:“法院定了规矩,这么多代表替群众监督执行,我看官司输赢大家都会服气的!”

  9月21日,在泉山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间办公室,人大党组成员孙光边介绍上述案件,边拿出一份(2012)第19号《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对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递给记者。

  据介绍,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全区各有关单位以及全区人大代表。该《意见》对人大代表参与评查的范围、对象、标准和进度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由此为全区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参与“两评查”活动的规范运作建章立制。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以区人大副主任为组长的“两评查”领导小组,并在人大内司委设置了专门办公室;明确了评查的重点类型案件;规定了评查参与人员,即根据案件性质和代表的学历、专业、职业等情况,从百名人大评查员中选定。

  采访期间,记者走进泉山法院立案大厅时即被几块瑕疵文书展板吸引,这些瑕疵文书是在“两评查”中评查出来的“病号”,被制作成展板为大家敲警钟的。孙光告诉记者,在推进“两评查”中,区人大将“两评查”与常年组织的“千名代表听百案”紧密结合。区法院每月提供备选案件不少于6件,并实施了“七个一”制度,即“一员”、“一函”、“一席”、“一表”、“一簿”、“一题”、“一信”,对活动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自开展“两评查”以来,人大代表已对45件包括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在内的庭审进行了“听”和“议”,而且庭庭都有评查记录,案案都有评查意见。

  “评查庭审对于代表们并不陌生,但评查裁判文书对绝大部分代表来说还是第一次。”泉山区人大内司委委员刘超捷说,区人大专门印发了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担任人民陪审员多年的人大代表李运华对记者说:“尽管陪审时间长了,但评查文书却还有点紧张,因为我得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来评,要把自己当成当事人,看看法官说的理我能不能接受;要把自己当个老师,看看判决书里有没有错别字;要把自己当个法律行家,看看判决书的争议焦点归纳得准不准、法律适用当不当。”

  和李运华一样,很多人大评查员在评查时,都一字一句地研读斟酌。人大评查员鲍书华评查的是一份“涉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多达18名、判决书长达80页,她花了大半天仔细看了三遍,不仅指出了其中标点符号使用问题,还指出应加强对除主犯外的其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的说理力度,让所有人对判决结果更加心服口服。至今,人大评查员评查各类裁判文书86件。

  如何避免“你好我好大家好”式的走过场?记者注意到,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将评优和评差相结合,严格按照评查要求逐案打分,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尤其是对照《差错文书评查标准》筛查出问题突出、瑕疵较多、具有一定典型性的差错文书,进行讲评通报,以差为鉴。

  “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在推进‘两评查’活动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徐州市政协副主席、泉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引见到记者时直入主题:“‘两评查’活动是最高法院加强各级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我们将按照‘两评查’长效机制,在参与上全力、支持上尽力、监督上得力,助力法院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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