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官巧解“夺子之战”
2012-09-28 14:24: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福频道 | 作者:薛敏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法院都把儿子判给了自己抚养,可前妻却将儿子“藏”了起来,杳无音信。在苦寻儿子无果的情况下,谭云(化名)走进了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向申请强制执行,要回儿子的抚养权。
“法官,请帮帮我找儿子,我已经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没有听到儿子的消息了,自从儿子失踪后,我也没有心思打工了,一直在找儿子,可就是不知道他在哪里,过的怎样了……”只要说到自己的儿子,谭云就满面就满面愁容,与前妻离婚半年,夺子之战却仍在继续。
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
2006年,家住安福县洲湖镇的申请执行人谭云与被执行人刘媛(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子谭雷(化名)。
小孩出生后,有刘媛在家抚养,谭云外出务工并按时寄钱给刘媛及小孩。但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刘媛也离家外出,便不再管儿子了,谭雷只能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外出务工的谭云只得回到家中照顾儿子,从2008年至2010年的3年间,儿子谭雷一直就由谭云单独抚养。刘媛长期外出,双方因感情恶化,2012年2月,谭云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媛离婚,并要求判决儿子谭雷归自己抚养。同年3月,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谭云与刘媛离婚,儿子谭雷由谭云抚养并承担抚养费。
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刘媛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而此时的刘媛开始想尽办法要将儿子谭雷从谭家带走,在多次想把谭雷抱走未果的情况下,2012年3月,刘媛带了几个人从谭云的哥嫂处将已经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谭雷强行抱走。从此,谭云就再也没有见到儿子了。
2012年7月,二审判决也有了结果,法院维持了原判。但谭云却始终未见到儿子。
寻儿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9月,在多次寻找儿子未果的情况下,谭云走进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为了找儿子我已经有半年的时间没有出去打工了,希望法院能帮帮我找回儿子……”收到谭云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刘媛的家中找寻刘媛及其子谭雷的下落,但来到刘媛的家后,执行人员并没有见到刘媛及小孩谭雷。
在询问刘媛的父、母亲及哥嫂后,刘媛的家人也拒不提供刘媛及小孩的下落。鉴于此类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执行人员认为只能通过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才能促使刘媛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查询到刘媛在银行有存款5000元,执行人员当即对刘媛的该笔存款予以冻结,并将冻结的结果告知了刘媛的家人,要求刘媛的家人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转告给刘媛,告诉她如果不及时来法院处理案件,法院将对其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进行罚款。
面对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刘媛的家人顿时傻了眼。
法官巧解“夺子之战”
2012年9月26日上午一上班,被执行人刘媛来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说道:”法官,你好我是刘媛,我来处理与谭云的抚养权的案子……”。鉴于执行抚养权案件的特殊性,执行人员认为对此类案件的执行说服和教育比较重要。因此,执行人员一方面对刘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指出如果其再不主动将孩子交给谭云,法院将对其罚款或者司法拘留。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对刘媛做起了思想工作,指出虽然孩子判决给谭云抚养,但作为母亲如果想孩子还是可以去看小孩的,父母双方争夺孩子伤害最深的孩子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听了执行法官的一席话,刘媛低下了头,哽咽的说:“其实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我就是舍不得孩子,这件事情到现在这个地步我也有责任,只要谭云同意我定期探望孩子我就把孩子给他。”执行人员在做好刘媛的思想工作后,立即通知谭云到法院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谭云和刘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9月27日,刘媛将儿子谭雷带到法院亲手交给了谭云。
“法官,请帮帮我找儿子,我已经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没有听到儿子的消息了,自从儿子失踪后,我也没有心思打工了,一直在找儿子,可就是不知道他在哪里,过的怎样了……”只要说到自己的儿子,谭云就满面就满面愁容,与前妻离婚半年,夺子之战却仍在继续。
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
2006年,家住安福县洲湖镇的申请执行人谭云与被执行人刘媛(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子谭雷(化名)。
小孩出生后,有刘媛在家抚养,谭云外出务工并按时寄钱给刘媛及小孩。但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刘媛也离家外出,便不再管儿子了,谭雷只能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外出务工的谭云只得回到家中照顾儿子,从2008年至2010年的3年间,儿子谭雷一直就由谭云单独抚养。刘媛长期外出,双方因感情恶化,2012年2月,谭云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媛离婚,并要求判决儿子谭雷归自己抚养。同年3月,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谭云与刘媛离婚,儿子谭雷由谭云抚养并承担抚养费。
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刘媛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而此时的刘媛开始想尽办法要将儿子谭雷从谭家带走,在多次想把谭雷抱走未果的情况下,2012年3月,刘媛带了几个人从谭云的哥嫂处将已经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谭雷强行抱走。从此,谭云就再也没有见到儿子了。
2012年7月,二审判决也有了结果,法院维持了原判。但谭云却始终未见到儿子。
寻儿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9月,在多次寻找儿子未果的情况下,谭云走进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为了找儿子我已经有半年的时间没有出去打工了,希望法院能帮帮我找回儿子……”收到谭云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刘媛的家中找寻刘媛及其子谭雷的下落,但来到刘媛的家后,执行人员并没有见到刘媛及小孩谭雷。
在询问刘媛的父、母亲及哥嫂后,刘媛的家人也拒不提供刘媛及小孩的下落。鉴于此类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执行人员认为只能通过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才能促使刘媛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查询到刘媛在银行有存款5000元,执行人员当即对刘媛的该笔存款予以冻结,并将冻结的结果告知了刘媛的家人,要求刘媛的家人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转告给刘媛,告诉她如果不及时来法院处理案件,法院将对其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进行罚款。
面对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刘媛的家人顿时傻了眼。
法官巧解“夺子之战”
2012年9月26日上午一上班,被执行人刘媛来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说道:”法官,你好我是刘媛,我来处理与谭云的抚养权的案子……”。鉴于执行抚养权案件的特殊性,执行人员认为对此类案件的执行说服和教育比较重要。因此,执行人员一方面对刘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指出如果其再不主动将孩子交给谭云,法院将对其罚款或者司法拘留。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对刘媛做起了思想工作,指出虽然孩子判决给谭云抚养,但作为母亲如果想孩子还是可以去看小孩的,父母双方争夺孩子伤害最深的孩子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听了执行法官的一席话,刘媛低下了头,哽咽的说:“其实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我就是舍不得孩子,这件事情到现在这个地步我也有责任,只要谭云同意我定期探望孩子我就把孩子给他。”执行人员在做好刘媛的思想工作后,立即通知谭云到法院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谭云和刘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9月27日,刘媛将儿子谭雷带到法院亲手交给了谭云。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