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小法院”发挥“大作为”
——湖南省常宁市法院基层法庭成和谐“助推器”
2012-09-26 16:43: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刘双荣
  日前,湖南省常宁市大堡乡到湖村李方兰老人逢人便说“现在的法官真好,短短几天就办好了我的案子。”原来其诉儿子赡养纠纷一案,经多方调处未果诉至常宁市人民法院官岭法庭后,办案法官迅速联系村干部上门调解,费尽心思,几番周折,终促母子俩重续亲情,在当地传为佳话。

  像李方兰案件一样,得到群众好评的还有很多。目前该院共有基层法庭6个,工作人员32人,年累计办案800件以上,占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80%,普遍存在人少案多任务重的现象,但给老百姓的总体印象是——各类案件及时审结,大量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反响良好,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常宁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民本司法”,立足服务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职能作用,做维护农村稳定的“消防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维护农民利益的“服务员”,成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

  今年4月6日,该市罗桥法庭两名法官陪同院领导在走访群众时得知当地曾氏、刘氏两大家族为解决坟山权属纠纷组织数百人准备械斗后,主动介入调处。他们从做通两大家族威望人士的思想工作入手,重点转化个别激进人员,再劝说其他村民,迅速控制事态激化。之后,法庭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国土、派出所、村两委等单位的配合下,多方调查取证,耐心解释疏导,历经三天促成双方达成共识,以和解的结局让一场充满火药味的群体性械斗事件隐患得以全面平息,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事后,曾氏一老人握着法官的手感激万分,“要不是你们及时出面处理,两族人还不知争斗到何时何样,法官真是咱们的大恩人呀!”

  法庭进一步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提高审判效率,成功推出短信沟通、电话立案、速调速裁、多调少判等系列工作法,把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结案主要方式,较好地发挥了基层法庭在“保稳定、促增长”中的前沿阵地作用。

  近三年来,全市基层法庭的调解结案率始终保持在70 %以上,上诉改判率、发改率均为零,无一起案件引发缠诉或越级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部分工作经验先后被各级媒体报道推介。洋泉法庭在审理天堂山办事处林丰村三组与二组的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中,两组村民矛盾尖锐且极不冷静欲组织多人械斗。办案法官获悉后,立即与办事处和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双方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对少数言行过激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事态平息下来。后经过多方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和解执行,社会反响良好。

  与此同时,法庭关注民生,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今年来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15万余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今年来已审结案件6件6人,调解结案5件5人,判处刑罚1人,既制裁犯罪,又有效化解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秩序的好转。衡阳市、常宁市“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部署后,基层法庭所有干警结合执法办案活动主动进村入户接“地气”,与村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心连心沟通,先后走访群众1500人次,帮扶35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0件,开展法律咨询公开服务活动12次,巡回审判37次,做到办好一个案、教育一大片,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赢得了群众的不断喝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该市官岭法庭被衡阳市中级法院评为2011年“全市十佳法庭”,法庭干警曹诗田被衡阳市中级法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廖雪峰被衡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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