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10年锲而不舍 4万货款终被追回
2012-09-12 14:4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柳江频道 | 作者:程波 钟光城
购买拖拉机欠下货款4万多元,这一欠就是10多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近10年坚持不懈的追踪下,9月10日上午,申请人韦某和被执行人廖某握手言和,债权人自愿放弃1万多元的债务,债务人一次性支付3万多元,这场“马拉松”式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01年2月,被执行人廖某向申请人韦某定做一台多功能拖拉机,合同价款53000元。在生产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求该拖拉机用大钢圈、大轮胎,另外加两层边板,价款变为55840元。同年4月,申请人按照定做要求向被执行人交付拖拉机,廖某支付韦某货款20000元,并书写欠条约定剩下的35840元货款在2002年1月30前付清,月利率为1%,逾期欠款需支付每日0.03%的违约金。货款到期后,被执行人仅支付1700元,多次追收欠款未果后,申请人遂诉至法庭。
广西柳江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韦某按照廖某的要求定做多功能拖拉机并交付使用,被执行人书写欠条约定欠款归还日期及逾期违约责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现在债务人逾期未支付货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廖某支付货款34140元、利息3225.6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1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支付欠款。
2002年8月,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江法院受理执行该案后,承办人钟法官召集双方商谈,廖某支付15000元给韦某,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经营困难,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付清欠款。此后,廖某突然和法官玩“失踪”。2004年6月,申请人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在来宾武宣县城有一套商品房,钟法官立即赶往当地房管所查封该套房子,这给申请人吃了一颗“定心丸”。由于涉案标的较小,不宜拍卖房子,但是为维护申请人权益,钟法官又先后两次续封房子。虽然这个案子过了近10年,但承办案件的钟法官一直把它放在心上,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9月初,钟法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并通知双方10日上午到庭调解。
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廖某也倍感惭愧,也意识到欠款总要还的,“无论躲到天涯海角,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申请人韦某也体谅被执行人的困难,对所欠货款本息及违约金共48973元,自愿放弃13573元,只要求廖某支付35400元。至此,双方握手抿了10多年“恩怨”。
2001年2月,被执行人廖某向申请人韦某定做一台多功能拖拉机,合同价款53000元。在生产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求该拖拉机用大钢圈、大轮胎,另外加两层边板,价款变为55840元。同年4月,申请人按照定做要求向被执行人交付拖拉机,廖某支付韦某货款20000元,并书写欠条约定剩下的35840元货款在2002年1月30前付清,月利率为1%,逾期欠款需支付每日0.03%的违约金。货款到期后,被执行人仅支付1700元,多次追收欠款未果后,申请人遂诉至法庭。
广西柳江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韦某按照廖某的要求定做多功能拖拉机并交付使用,被执行人书写欠条约定欠款归还日期及逾期违约责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现在债务人逾期未支付货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廖某支付货款34140元、利息3225.6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1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支付欠款。
2002年8月,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江法院受理执行该案后,承办人钟法官召集双方商谈,廖某支付15000元给韦某,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经营困难,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付清欠款。此后,廖某突然和法官玩“失踪”。2004年6月,申请人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在来宾武宣县城有一套商品房,钟法官立即赶往当地房管所查封该套房子,这给申请人吃了一颗“定心丸”。由于涉案标的较小,不宜拍卖房子,但是为维护申请人权益,钟法官又先后两次续封房子。虽然这个案子过了近10年,但承办案件的钟法官一直把它放在心上,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9月初,钟法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并通知双方10日上午到庭调解。
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廖某也倍感惭愧,也意识到欠款总要还的,“无论躲到天涯海角,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申请人韦某也体谅被执行人的困难,对所欠货款本息及违约金共48973元,自愿放弃13573元,只要求廖某支付35400元。至此,双方握手抿了10多年“恩怨”。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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