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私募基金诈骗800余万 23名“80后”获刑
2012-09-11 15:19: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李宁
  23名以“80后”为主的年轻人,建立网站虚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假借推荐股票的名义收取会员费等方式实施诈骗,不到一年就骗得百余股民钱财共计800余万。9月7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23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5千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成立公司 “80后”竟是诈骗高手

  本案主犯之一的周某今年25岁,是个具有大学本科文凭的“80后”。2009年4月,他与另一名主犯窦某因同在某科技公司上班而认识,从该公司学到了利用提供股票信息的方式进行诈骗。工作不久,两人发现股民的钱容易骗,便产生了一起开个公司骗钱的想法。

  2009年5月,周某与窦某共同出资成立了重庆斯多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多克公司),通过邀约朋友和上网招聘的方式,招募了一群以“80后”为主的年轻人,先后建立“运通私募”、“东亚私募”、“神华私募”网站,虚构“神华私募”等公司是境外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具有高素质的证券研究、分析和操作团队等事实,吸引股民注册,再以推荐股票为名要求股民缴纳会员费、保密费、升级费等费用。

  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周某与窦某于2009年10月将斯多克公司注销,又于同年12月以他人名义成立了重庆奥多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多斯公司)继续行骗。

  环环相扣 诈骗集团分工明确

  据了解,周某、窦某对参与斯多克公司和奥多斯公司的成员实行统一管理,设立办公室、网络部、业务部、客服部等部门,形成了分工明确的诈骗集团。

  办公室负责人员招聘、管理及后勤保障等事务;网络部负责“运通私募”、“东亚私募”、“神华私募”网站筹建、维护、编辑,在互联网上进行虚假宣传以吸引股民注册,提取注册股民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业务部又分为一、二、三部,根据网络部提供的股民联系方式,虚构私募公司职员等身份为股民推荐股票,骗取会员费、升级费、保密费;客服部负责处理被害人投诉,对被骗股民进行安抚,继续编造谎言进一步骗取被害人支付升级费、保密费。

  周某、窦某诈骗集团还专门制作了诈骗指南。其中,《客户服务流程》讲述如何对被骗客户进行安抚和应付,确保客户信任;《CALL流程》指导业务员如何与客户沟通,如何引导客户了解公司网站,欺骗客户相信公司所宣传的实力等;《因果关系话术总结》、《股民常见问题回答》用于指导集团成员如何利用“马后炮”的股票,谎称公司有内部消息,能够保证高额收益,对于推荐的股票无论涨跌,均有不同的应对话术,最大限度地欺骗股民缴纳会员费、升级费、保密费。

  层层升级 部分股民被骗多次

  通常而言,被告人会先以“神华私募”等公司基础业务员的身份给被害人打电话,吹嘘某支涨得好的股票是公司注资拉动的股票,同时告诉被害人某支股票要涨。如果推荐的股票涨了,就说这个股票是公司操作的,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之后,基础业务员就会“包装”吹嘘升级业务员,抬高升级业务员的身份和实力,利用被害人想赚更多钱的心理,将其推荐给的升级业务员。然后升级业务员就以收取升级费、保密费为名,骗取客户的钱财。

  升级业务员在骗取部分钱财之后,又开始“包装”部门主管,说主管更厉害,有更好的股票信息,跟着主管炒股可以赚更多,将被害人推到主管那里去。主管同样再冒充操盘高手,谎报自己的资金和实力,并以自己那里资金量大,保密费少了无法保证信息安全等理由要求客户缴纳更多的钱。

  主管又用同样的手法把客户推到老板那里,老板再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客户钱财。

  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客户发现受骗后打电话到客服部要求退款,客服部又会免费为其提供股票信息。如果提供的信息碰巧兑现,就继续包装升级循环,骗取客户钱财;如果客户再次要求退款,就不再与该客户联系。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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