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法院打造“民心工程” 让司法救助播洒温暖
2012-08-30 16:29: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仲胜 李倩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积极打造“民心工程”,通过建立司法救助的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全方位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既解决了特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让更多的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浓浓暖意。
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今年3月的一天早上,覃大伯推着一辆三轮自行车在道路右侧步行,被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的韦司机撞上。事故发生后覃大伯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几个月,右大腿严重受伤,需截肢后安装假肢,花费巨大。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覃大伯将韦司机告上了法院。在立案受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覃大伯由于事故受伤严重,花去一大笔治疗费用不说,而且眼下正好是学生开学返校之际,覃大伯家中在大学读书的两个孩子都需要交纳一笔不少的学费。考虑到覃大伯的特殊情况,该院法官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随后以最快速度登记立案,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等事宜。覃大伯对于立案庭给予其的帮助表示十分感谢。
针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该院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形式,确保司法救助服务于民,让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以实现。近年来,该院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超过30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困境,保证了“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拓宽救助渠道,司法救助更惠民
“叮呤”的一声响起,覃塘区法院执行局罗豪局长接到了一条短信:“罗局长,感谢您做的一切!让我们这样的人得到了许多帮助……”
短信是一位中年妇女黄大姐发过来的,黄大姐在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丈夫,膝下仍有一双儿女需要抚养,家中主力劳动力的丧失让黄大姐的家庭生活变得极其困难。在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后,法院判决黄大姐获赔8万多元。而判决生效后,在两名被告不履行的情况下黄大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考虑到黄大姐家中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罗豪局长在收到部分执行款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黄大姐的情况,该院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出发,免收黄大姐所缓交的诉讼费和执行费共计7997元人民币。黄大姐收取了款项后十分感动,便给罗豪局长发了一条感谢短信。
覃塘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了司法救助范围,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抚恤金等相关案件,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对象、农村五保户、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社会救济等困难群体涉诉的相关案件,经认真核实确认后实行了减缓免收诉讼费,尤其是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援助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近年来,该院共为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案件约200余件涉及260余人,为妇女和未成年人减缓免的诉讼费12.5万多,使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应有的权益。
强化沟通渠道,形成救助联动机制
在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司机周某驾驶满载甘蔗的货车经过圩镇一路段时,货车制动失效而撞上路人,导致死伤多人。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周某负全部责任,19名伤者和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司机周某和货车车主、保险公司人已支付部分款项。但司机周某及车主等家庭确有困难,在原告申请执行后,发现未有被执行的财产,导致多名死、伤者的家属无法得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考虑到这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各申请人身心损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各申请人家庭经济极为困难,为维护申请人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覃塘区法院党组及时向贵港市政法委和辖区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了汇报,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终于为解决案件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贵港政法委安排了5万元,辖区政府安排了15万元,案件终得以了结。
覃塘区法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构建了救助联动机制,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协作制度,对特困人员实行救助。对于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与政府法律救助机构联系申请法律救助;对于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以申请财政拨款等方式展开救助。
覃塘区法院开展的司法救助活动是该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彰显着现代司法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受到了辖区诉讼群众的如潮好评。
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今年3月的一天早上,覃大伯推着一辆三轮自行车在道路右侧步行,被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的韦司机撞上。事故发生后覃大伯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住院几个月,右大腿严重受伤,需截肢后安装假肢,花费巨大。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覃大伯将韦司机告上了法院。在立案受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覃大伯由于事故受伤严重,花去一大笔治疗费用不说,而且眼下正好是学生开学返校之际,覃大伯家中在大学读书的两个孩子都需要交纳一笔不少的学费。考虑到覃大伯的特殊情况,该院法官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随后以最快速度登记立案,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等事宜。覃大伯对于立案庭给予其的帮助表示十分感谢。
针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该院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形式,确保司法救助服务于民,让困难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以实现。近年来,该院共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超过30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困境,保证了“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拓宽救助渠道,司法救助更惠民
“叮呤”的一声响起,覃塘区法院执行局罗豪局长接到了一条短信:“罗局长,感谢您做的一切!让我们这样的人得到了许多帮助……”
短信是一位中年妇女黄大姐发过来的,黄大姐在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丈夫,膝下仍有一双儿女需要抚养,家中主力劳动力的丧失让黄大姐的家庭生活变得极其困难。在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后,法院判决黄大姐获赔8万多元。而判决生效后,在两名被告不履行的情况下黄大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考虑到黄大姐家中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罗豪局长在收到部分执行款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黄大姐的情况,该院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出发,免收黄大姐所缓交的诉讼费和执行费共计7997元人民币。黄大姐收取了款项后十分感动,便给罗豪局长发了一条感谢短信。
覃塘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了司法救助范围,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抚恤金等相关案件,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对象、农村五保户、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社会救济等困难群体涉诉的相关案件,经认真核实确认后实行了减缓免收诉讼费,尤其是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援助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近年来,该院共为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案件约200余件涉及260余人,为妇女和未成年人减缓免的诉讼费12.5万多,使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应有的权益。
强化沟通渠道,形成救助联动机制
在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司机周某驾驶满载甘蔗的货车经过圩镇一路段时,货车制动失效而撞上路人,导致死伤多人。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周某负全部责任,19名伤者和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司机周某和货车车主、保险公司人已支付部分款项。但司机周某及车主等家庭确有困难,在原告申请执行后,发现未有被执行的财产,导致多名死、伤者的家属无法得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考虑到这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各申请人身心损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各申请人家庭经济极为困难,为维护申请人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覃塘区法院党组及时向贵港市政法委和辖区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了汇报,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终于为解决案件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贵港政法委安排了5万元,辖区政府安排了15万元,案件终得以了结。
覃塘区法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构建了救助联动机制,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协作制度,对特困人员实行救助。对于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与政府法律救助机构联系申请法律救助;对于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以申请财政拨款等方式展开救助。
覃塘区法院开展的司法救助活动是该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彰显着现代司法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受到了辖区诉讼群众的如潮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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