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实施节点控制有效缩短平均执行周期
2012-08-15 09:19: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荣昌频道 | 作者:刘成琼
  今年以来,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案件时限监控力度,有效缩短平均执行周期,显著提高执行效率。自7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7件,结案455件,其中执行兑现390件,实际执行率高达92.19%,执行到位率为94.33%,平均执行时间指数0.328,较去年的0.44有明显增益。

  修订考核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年初,该院重新修订了《荣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转及考核办法》,从立案到归档对每个流程节点时限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办案流程节点时限,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对不按本办法办理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绩效考核,做出相应扣分处理。

  规范节点流转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该院严格规定,立案后2日内移送执行局即启动执行,分案后10日内完成集中查询。随即进入执行查控,深挖细查执行财产,并在75日内完成。查控财产需处置的,2日内移送财产处置,需评估拍卖的5日内完成移送行装科手续,行装科须在5日内委托评估拍卖。拍卖完成后5日内完成兑付或者分配方案,并在7日内兑现。

  建立审限督促台帐,规范流程细节管理。荣昌法院建立“审限预警统计台账”,每周在内网上通报超过节点规定时限的案件,发出通知并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办理。建立4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统计台帐,责成承办法官说明原因并及时整改,从而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

  制定结案调控计划,确保科学均衡结案。荣昌法院统筹安排平衡案件分配,科学合理制定结案计划,确保均衡结案。承办人每月初将承诺结案数量及进度报执行局综合实施科,实施科汇总后制作每月结案计划手册,让大家全面掌握均衡结案动态,有力推动执行案件科学均衡结案。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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