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张瑞泉事迹引起强烈反响
市委书记张高丽批示要求学习宣传
2012-08-07 07:3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张瑞泉的先进事迹经《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后,感动津门,并引起领导同志的关注,8月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了解并学习宣传张瑞泉的先进事迹。

  张瑞泉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始终坚持“干好工作,别给自己留下遗憾”的信条,勤恳敬业无丝毫懈怠,主审的2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引发当事人上访。即使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他依然坦然面对死神,带病坚持工作,直到生命的尽头。2010年度,他带领全庭干警创造了审限内结案率100%、刑事附带民事调撤率100%、执行到位率100%、息诉率100%、无发回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的出色业绩。先后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他所带的刑庭多次被评为该院和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10月23日,张瑞泉告别了他一生钟爱的审判事业,年仅54岁。

  本报曾于5月8日详尽报道了张瑞泉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和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张瑞泉的感人事迹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法院领导、同事、亲属以及律师、当事人,都给予高度评价。天津高院党组作出决定追授其“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个人一等功。目前,向张瑞泉学习活动正在天津法院系统蓬勃开展。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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