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联手执行 十年老案圆满和解
2012-07-18 16:45: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曾昭辉 廖洪火
“万万没想到没抱多大希望的案件,法院也这么快就帮我执行了。实在是太好了!感谢法院!”日前,远在湖北省荆门市的伍某给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激动地说道。
荆门市的伍某长期经营石膏生意,长汀的林某1996年开始向伍某购买石膏,五年后,双方结欠货款25万元,此后,林某陆续有支付部分货款,但剩余13万货款一直未付。伍某起诉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该院判令林某向伍某支付本金及违约金总计20.360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长汀法院受委托执行,但仅执行到位5000元,被执行人林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转眼间,十余年过去了。“我是湖北荆门市的伍某,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急需用钱,而法院判决十年的案件请帮我抓紧执行。”近日,湖北荆门的伍某给长汀法院寄来一封信。
长汀法院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从档案室调阅尘封已久的案件,并立即联系湖北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由当地法官做申请人的工作,看看能否先行调解,将欠款数额确定,而长汀法院执行法官也驱车到四十公里外的被执行人林某家中,了解其经济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林某也年事已高,且身体较差,但其家庭经济状况比十年前好了许多,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偿还欠款。于是,长汀法官立即与东宝区法院联系,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过一星期的协调努力,林某同意一次性付给伍某15万元,伍某同意免除林某剩余的欠款。长汀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5万元汇入伍某的账户。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欠款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荆门市的伍某长期经营石膏生意,长汀的林某1996年开始向伍某购买石膏,五年后,双方结欠货款25万元,此后,林某陆续有支付部分货款,但剩余13万货款一直未付。伍某起诉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该院判令林某向伍某支付本金及违约金总计20.360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长汀法院受委托执行,但仅执行到位5000元,被执行人林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转眼间,十余年过去了。“我是湖北荆门市的伍某,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急需用钱,而法院判决十年的案件请帮我抓紧执行。”近日,湖北荆门的伍某给长汀法院寄来一封信。
长汀法院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从档案室调阅尘封已久的案件,并立即联系湖北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由当地法官做申请人的工作,看看能否先行调解,将欠款数额确定,而长汀法院执行法官也驱车到四十公里外的被执行人林某家中,了解其经济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林某也年事已高,且身体较差,但其家庭经济状况比十年前好了许多,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偿还欠款。于是,长汀法官立即与东宝区法院联系,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过一星期的协调努力,林某同意一次性付给伍某15万元,伍某同意免除林某剩余的欠款。长汀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5万元汇入伍某的账户。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欠款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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