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执行法官七次上门 被执行人终履义务
2012-07-11 11:1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朱辉
  近日,江西东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艾凌波第七次来到被执行人李响的家中时,被执行人李响将最后一笔赔偿款交到执行人员手上。这起折腾了近一年的棘手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行。被执行人握着艾凌波的手说:“为了这个案子,你们七次上门。法官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态度让我惭愧,并且还为我这个被执行人着想,谢谢你们!”

  申请执行人陈小云与被执行人李响、洪兰本系邻里关系,两家人的小孩也在同一学校念书,平时相邀一起上下学。2010年4月9日,陈小云接到学校的电话称,其儿子饶浩在学校旁小卖铺被同学李小新(被执行人李响、洪兰的儿子)划伤了右眼,经医院诊断为右眼外伤性白内障,就医花去治疗费用近2万余元,且需后续治疗费1万余元。饶浩治疗期间,李响、洪兰夫妻主动到医院看望,并垫付医疗费用16000余元,但由于家庭拮据,后并未支付任何费用。

  饶浩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均未达不成一致意,并因此发生纠纷,矛盾逐渐加深,后双方诉至法院。经判决,李响、洪兰扣除已支付的16000元外,还需赔偿饶浩24270元。判决后,李响、洪兰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双方也因此多次发生争吵。为了早日拿到赔偿款,陈小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按照正常的执行程序开始办理,但经调查,被执行人李响、洪兰无存款、房产、不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工作顿时陷入了困境。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走访,将案件执行情况向申请执行人陈小云进行了通报,并希望她能帮助提供线索。但就是在走访过程,执行法官了解到,陈小云在儿子饶浩受伤不久前丈夫因意外死亡,现靠着打零工供养儿子,且陈家真是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由于赔偿款得不到履行,陈小云某多次与李响、洪兰发生争吵,并曾扬言“如果赔偿款得不到执行,她就死到李家去”。

  陈小云困难的家境及双方矛盾日益加深使执行法官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执行法官加快了案件办理的步伐,曾一个月内先后四次登上被执行人家门,对被执行劝说、教育,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同时,积极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执行,增一度让被执行人产生了抵触情绪。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案件仍无进展,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通过走访、调查执行人了解到一条信息,被执行人李响现承包了别人的货车跑业务,但由于刚发生交通事故,并欠着外债。执行人员第六次找到被执行人李响,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并随即提出建议,即用跑货运赚的货款分期支付赔偿款,申请人陈小云的工作由执行人来做。听完执行人员的建议,被执行人的李响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改以往死扛到底、决不履行的态度,但并未当场答应履行赔偿义务。同时,为了帮助被执行人李响改善经济环境,有能力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为被执行人李响介绍货运业务。

  一个月后,执行人员的努力收到了明显的回报。被执行人李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同意执行法官分期支付赔偿款的提议,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并对执行法官帮助其介绍运输业务表示再三感谢,这才有了开始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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