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砖厂生纠纷 周至法院多方联动促调解
2012-07-10 14:54: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至频道 | 作者:杜旭松 侯建博
7月6日上午,经过十多天不懈的努力,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化解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周至县凤凰岭北砖厂于2012年4月17日申请执行竹峪镇凤凰岭村一组排除妨碍,由于本案涉及集体土地和村民小组利益,周至法院执行过程中,竹峪镇凤凰岭村一组村民轮流派人守在凤凰岭北砖厂,采取非法行为阻止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经法院多次调解,申请人同意尽快将60万块成品砖销售,并自行处理砖厂的20万块砖坯和砖机等财产,不论合同有效期是否届满,其不再继续经营砖厂,而被执行人要求申请人必须给其赔付各项损失26万元,否则60万块成品砖和20万块砖坯不能销售和生产。
由于双方在赔偿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一时无法进展,为此,该院召开庭室负责人联席会议,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分头背靠背做两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稳定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随后,周至法院启动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和多方联动调解机制,联合竹峪镇党政、人大领导、凤凰岭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调解此案,几经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周至县凤凰岭北砖厂于2012年4月17日申请执行竹峪镇凤凰岭村一组排除妨碍,由于本案涉及集体土地和村民小组利益,周至法院执行过程中,竹峪镇凤凰岭村一组村民轮流派人守在凤凰岭北砖厂,采取非法行为阻止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经法院多次调解,申请人同意尽快将60万块成品砖销售,并自行处理砖厂的20万块砖坯和砖机等财产,不论合同有效期是否届满,其不再继续经营砖厂,而被执行人要求申请人必须给其赔付各项损失26万元,否则60万块成品砖和20万块砖坯不能销售和生产。
由于双方在赔偿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一时无法进展,为此,该院召开庭室负责人联席会议,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分头背靠背做两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稳定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随后,周至法院启动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和多方联动调解机制,联合竹峪镇党政、人大领导、凤凰岭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调解此案,几经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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