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埋”纠纷 法官现场勘察听三方当事人陈述
2012-07-04 16:08:01
现场查看解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 7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法院行政庭法官们冒雨前往偏远山区蒲芦瑶族乡查看争执地现场,进行协调。
通过了解得知,荔浦县青山镇永兴第17小组村民原属于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福文村,因1969年修建“五一”水库,村民搬迁到青山镇永兴村组成现在的第17村民小组, 2010年因修建高速公路征用部分争执地,蒲芦乡福文村4村民小组与青山镇永兴第17村民小组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后政府确权给永兴第17村民小组,福文村4村民小组不服状告政府。
当天,法官通过现场查看以及听取三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理由,了解了案件事实和实际情况,为下一步的审理和调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通过了解得知,荔浦县青山镇永兴第17小组村民原属于荔浦县蒲芦瑶族乡福文村,因1969年修建“五一”水库,村民搬迁到青山镇永兴村组成现在的第17村民小组, 2010年因修建高速公路征用部分争执地,蒲芦乡福文村4村民小组与青山镇永兴第17村民小组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后政府确权给永兴第17村民小组,福文村4村民小组不服状告政府。
当天,法官通过现场查看以及听取三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理由,了解了案件事实和实际情况,为下一步的审理和调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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