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民族入赘婚姻的调解
2012-06-29 16:23:42
     中国法院网讯 (陆俊书 邓诗弟)  6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驱车75公里山路来到三江乡大地村就地开庭调解一起入赘婚姻,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协议。

  恭城瑶族自治县是全国第1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最年轻的成员,全县总人口28505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3%。

  恭城西岭乡营盘村村民周全30岁未婚,求偶心切的他经人介绍来到三江乡大地村上门与李艳结婚。但因双方婚前互不了解,婚后性格不和,李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36岁的周全系西岭乡营盘村村民,由于缺乏赚钱技能,30岁还未找到对象。2006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七岁的李艳,李艳在家排行老大,还有一个弟弟正在读书,父母年纪大,体弱多病,耕种责任田地十余亩。非常辛苦,正缺劳力帮忙,招亲只求找到一个能撑起家庭繁重生产和生活的顶梁柱,没有考虑入赘方的性格、为人及办事能力。周全渴望有个家,李艳急需一个劳动力,双方认识四个月就在县民政局登记,当天周全就跟随李艳回家共同生活,第二天李艳父母叫上亲戚朋友在家摆上两桌共同吃了一餐饭,就算操办婚礼了。

  2008年8月27日,双方生育一男孩。取名周军。随着共同生活的接触了解,李艳感觉双方性格不和,生活习惯、处世为人存在很大差异,虽然结婚两年多,从未体验到夫妻间的体贴和关心,行同路人一般冷漠,周全还有酗酒打人的坏习惯,双方生活很不开心。2010年12月12日,双方为家庭锁事争吵后,周全收拾行李,独自返回原籍生活。

  2011年1月10日,李艳向恭城法院提出与周全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判决驳回李艳的诉讼请求。周全自2011年3月领取判决书后,到江西打工至今。

  今年5月20日,李艳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再次向恭城法院提出与周全离婚。法院受理后,于6月28日深入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对小孩周军的抚养问题均不肯放弃,法院根据小孩一直跟随李艳生活,对小孩成长有利,劝说周全放弃抚养小孩,经过反复调解,周全才同意由李艳抚养小孩。这桩民俗入赘为结婚而婚的婚姻最终以分手而告终。

(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