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子女狠心不养父 法官倾心执行续亲情
2012-06-26 10:13:16
     中国法院网讯 (赵勇)  子女置法院判决于不顾,对父亲不履行赡养义务,在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最终醒悟。6月25日上午,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成功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罗建国夫妇生育四个子女,均已成家。2011年因家庭矛盾,四个子女拒绝赡养年迈的父亲罗建国。2012年5月,罗建国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诉至铜川市印台区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该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个子女每人每个月支付2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四子女均未按判决履行赡养义务。罗建国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工作,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明法释理,教育引导,并邀请村干部、双方亲属等共同对矛盾进行了攻坚克难。通过3个多小时言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倾心疏导,终于使双方消除隔阂,冰释前嫌,再续亲情,子女们当场付清拖欠的赡养费,并保证以后准时足额支付每个月的赡养费,彻底解决了罗建国的晚年生活问题。

  该案的圆满执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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