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用“冷处理”法促行将分手夫妻再续缘
2012-05-28 15:1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汉寿频道 | 作者:丁 涛 曾见国
近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法官运用“冷处理”法,成功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原告叶某与被告袁某系经原告亲属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的,1996年3月结婚登记,先后于1996年11月、2001年8月生一女一子。婚后,夫妻俩同舟共济、辛勤劳作,在阳南塘集镇上修建了一栋二间四层的楼房,添置了摩托车、小轿车,在广州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厂,家庭收入稳定,有一定银行存款,家庭成员均购买了人身伤亡险或养老保险。夫妻俩婚姻基础牢固、家庭经济殷实、儿女成绩优秀,是乡里远近闻名的模范夫妻、致富能手。但是自2008年起,因原告长期在广州经营汽车修理厂,夫妻俩聚少离多,在子女抚养、公婆赡养问题上缺乏沟通,见面就发生争吵。2011年农历正月以来,二人分居了。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被告离开了家,原告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牢固,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原告长期一人在家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虽然经济上富足,但感情上缺少丈夫的关爱,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这起婚姻离与不离的关键在于被告。法官没有急于确定开庭时间、做双方调解工作,而是把原、被告“晾”起来,将村妇女主任请到法庭,分析了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原告离婚的原因,请她从女性的家庭角色的角度,以拉家常的形式先去做被告的工作,然后才去找被告,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向原告作出书面检讨,承诺今后将给予原告更多关爱。原告经过慎重考虑后主动撤回了起诉。一对行将分手的夫妻握手言欢,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保全了。
原告叶某与被告袁某系经原告亲属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的,1996年3月结婚登记,先后于1996年11月、2001年8月生一女一子。婚后,夫妻俩同舟共济、辛勤劳作,在阳南塘集镇上修建了一栋二间四层的楼房,添置了摩托车、小轿车,在广州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厂,家庭收入稳定,有一定银行存款,家庭成员均购买了人身伤亡险或养老保险。夫妻俩婚姻基础牢固、家庭经济殷实、儿女成绩优秀,是乡里远近闻名的模范夫妻、致富能手。但是自2008年起,因原告长期在广州经营汽车修理厂,夫妻俩聚少离多,在子女抚养、公婆赡养问题上缺乏沟通,见面就发生争吵。2011年农历正月以来,二人分居了。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被告离开了家,原告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牢固,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原告长期一人在家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虽然经济上富足,但感情上缺少丈夫的关爱,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这起婚姻离与不离的关键在于被告。法官没有急于确定开庭时间、做双方调解工作,而是把原、被告“晾”起来,将村妇女主任请到法庭,分析了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原告离婚的原因,请她从女性的家庭角色的角度,以拉家常的形式先去做被告的工作,然后才去找被告,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向原告作出书面检讨,承诺今后将给予原告更多关爱。原告经过慎重考虑后主动撤回了起诉。一对行将分手的夫妻握手言欢,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保全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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