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残疾民工十年债权终获清偿
2012-05-25 11:28: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曾 亮
  5月23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在江西省遂川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接到了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款。至此,一起拖延多年的承揽合同工程款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双方握手言和,以和解方式圆满执结。

  周某系遂川县人,因自身疾病脚有残疾。2000年4月8日,周某与被告万安县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合同书》,约定由周某承揽被告的年塘背水库平管的重建工程。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郭某在合同上签字。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告于2001年12月20日向周某出具欠条一份,注明欠工程款1827元。周某几番前去结帐都被告知村委会主任离职无法支付。周某无奈之下便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万安县某村民委员会清偿原告周某工程款1827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时,该村委会书记以该工程存在很多问题,村民意见大,时任主任已经离职尚未确定新任主任、债务未办理移交等理由,拒不履行。

  转眼到了2012年,执行法官抓住村委换届,新任主任已上任时机,积极与新任主任沟通。而此时,申请人周某因腿疾导致骨头坏死已住院治疗,执行法官只能通过电话方式与行动不便的周某联系。通过几次电话沟通,周某也表示愿意与村委会和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场给付了执行款。

  当接到执行款,周某感慨地说:“我是个外地残疾人,虽然钱少,但是你们的工作让我看到了希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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