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无情引病危 延长法院司法救助救急显温情
2012-05-24 15:23: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冯焕琴
  “太感谢法官同志了,有了这些钱,我爸爸就有救了……”申请执行人王纪拿着救助款激动的说。5月22日,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37000元的司法救助款送到王纪家中,为病床上的王纪带去了生活的希望。

  2008年5月被申请执行人赵海驾驶农用车自西向东行驶至张家滩镇老虎沟上山公路弯道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申请执行人王纪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王纪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被延安市法医鉴定为面瘫六级伤残、左上肢十级伤残。2009年3月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赵海赔偿申请执行人王纪医药费等各类费用总计97959.8元,除去已付的22850元,再付75109.8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赵海是农村人,靠打工维持生活,已付的2万多元也是仅存的家底了,无力拿出剩余的案件款,王纪遂于2009年5月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迅速找被执行人赵海,得知赵海出事故后变卖了农用车,靠给人拉沙赚钱,无其他经济来源和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法官的耐心的劝说赵海答应分批付款。从2009年至2011年,被执行人赵海多则三千少则五百元的分期付款给王纪总计30000余元。2012年2月,赵海突然失去联系,执行法官随后多次到延长县雷赤乡、张家滩镇、郑庄镇等赵海的亲戚朋友家中查找赵海的下落,又到甘谷驿收费站、李渠收费站查找赵海打工驾驶车辆的行驶记录均无果而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王纪因事故造成脑积水后遗症突然恶化,不马上手术会有生命危险,而王纪经济拮据,无法拿出昂贵的治疗费。杨法官立即将此事报告给院领导,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从司法的人文关怀、具体案情等多中因素考虑后决定给予申请执行人王纪37000元的司法救助,以解王纪的燃眉之急。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下落依旧不明,而申请执行人又是弱势群体的,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这无疑是法院执法为民理念的最好体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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