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法院巧执标的460多万元骨头案
2012-05-23 10:08:02
拿到执行款激动万分
     中国法院网讯 (高久顺 冯金寒)  一件标的460多万、执行长达四年的执行案,经过执行法官的艰苦努力终于成功执结。5月18日,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的法官们将执行款交付11名申请人。

  凤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赛马支行及赵生云等11人申请执行王长平、王霞民(系夫妻)间借贷纠纷案件,总标的达到460余万元。被执行人王长平于2008年因病死亡,王霞无职业,可供执行的财产仅剩位于凤城市赛马镇的两幢门市房,其中一幢分上下越层四间,另一幢分上下越层八间,这两幢门市房是两个产权证。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委托评估、三次整体拍卖,以258万元流拍,评估费花去3.7万元。如果以流拍价抵债,抵押权人赛马支行一家债权都无法全部实现,其它债权人分文也得不到,并可能引起其余申请人群体上访,从而引发新的矛盾。

  执行法官经过市场调查发现,这两幢门市房价值在300万元以上,没有拍卖成功的原因是所有门市房分租给11个业主,大部分租赁期未到,有购买能力的人想整体购买,但怕购买后清户、清租困难,不想找麻烦;各业主想买,但又没有实力。执行人员知道流拍的原因后,主动找到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将两幢门市房分割11个门市房,得到了城建局的大力支持。城建局立即派出测绘人员,经过测量分割、分户,确定各户面积。为了节省评估费,约谈双方当事人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前,执行人员又到门市房现场宣传法律法规,释明租赁权的涤除条件,说明租赁费到期时间等问题。打消了各业主的后顾之忧。最终9人以309万余元将涉案房屋拍卖成功。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赛马支行的270余万元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赵生云等11人的债权得到部分实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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