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法院阳光司法便民服务贴近民心
2012-05-03 16:06:19
     中国法院网讯 (郑福洋)  5月3日,新疆福海县人民法院整洁的立案大厅内一片忙碌,“这次来法院我觉得很方便,没想到立案这么快就办好了,还顺便咨询了几个法律问题,确实方便。”从哈巴河县来福海立案的陈先生在立案大厅感慨到。

  同一天,在福海法院立案大厅,因一起侵权纠纷起诉的努先生向法院提出缓交诉讼费用的申请,“家里面经济有点困难,我想晚点交诉讼费,这样的请求这么快就批准了,我还以为要等几天。”努先生得知自己的申请很快通过,语气轻松了一些。

  这是发生在福海法院的两个小场景,也是今年以来,法院践行“阳光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立案大厅注重“便民”。不断增强立案大厅的八项服务功能,流水线限时作业、“一条龙”服务,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转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转移、隐匿、毁损或变卖财产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为止,立案大厅共审查立案385件;立案大厅导诉台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准确解答群众咨询,截至目前,共发放诉讼指导材料300余份,为近100名群众提供现场和电话咨询。

  司法救助注重“落实”。 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本着严格审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减缓免其诉讼费用,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截至5月,共减、免、缓诉讼费用5.92万元。

  接访走访注重“坚持”。 设立人民群众信访接待室,坚持推行院长、庭长每周接访制度,接访领导能当面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解决的,耐心解释后,及时分类、登记、汇总,按程序分流到具体部门办理,全程实行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截至5月共接访群众16起,通过院长接访日答复群众5件。在走访过程中,坚持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定期回访,坚持进社区居民区、进拆迁复杂区、进企业发展区,倾听民意,解决问题,服务群众。

  诉讼过程注重“服务”。设立“巡回法庭”,破解偏远乡镇群众诉讼瓶颈,在离县城远的喀拉玛盖乡设立人民法庭,快捷高效处理附近几乡的矛盾纠纷。针对留守老人赡养纠纷突出且行动不便的问题,福海法院从1月起对所有赡养案件巡回审判,上门开庭。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预警作用,能动调解纠纷,截至目前,福海法院共主动上门调解婚姻、赡养、农业承包合同等纠纷10余件。

  监督渠道注重“拓宽”。每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随案向群众发放《庭审满意度测评表》,每月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填写《司法作风、司法廉洁满意度测评表》,搜集审判、执行、廉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邀请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座谈反馈,对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和改进。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